事件簿黃毓民向特首掉擲杯案

擲杯案提堂 毓民呼奉陪到底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2014年7月3日在立法會特首答問大會舉行期間,向在場的特首梁振英方向投擲玻璃水杯,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在東區法庭提堂。黃毓民並未聘請律師,他否認控罪,並在庭上高叫「議會抗爭無罪」,即被主任裁判官斥責法庭非表達政見的地方,案件押後至10月9日作預審,黃准以500元現金擔保,案件將傳召26名證人,包括梁振英本人。

黃毓民出庭前與數10名支持者在法院外立直幡,高叫「政治撿控可恥」。他說:「是香港的行政長官claim(聲稱)自己被打,被襲擊,這是歷史上第一次。妆有,要指控的人是一名立法會議員。我就四個字:『奉陪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