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案,控方在高等法院完成開案陳詞。控方在陳詞中指出,2010年2月20日起傳媒先後報導曾蔭權的操守問題,包括他在澳門出席晚宴、乘坐私人郵輪到泰國等,曾蔭權在深圳大宅被曝光前一天,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上簡略提過深圳大宅,控方指曾蔭權當時是策略性地透露資訊,以政治人物的公關手段控制公眾意見。2012年2月深圳大宅事件在傳媒報告下曝光,曾蔭權於數天後主動到電台解畫,又和他日後提供的租約附件不符。2012年8月10日,曾蔭權妻子曾鮑笑薇和深圳東海集團終止租約,更願意以80萬元人民幣作租金賠償。控方指曾鮑笑薇早於2010年11月把80萬人民幣交給身為雄濤股東的深圳東海花園單位業主黃楚標旗下公司,認為曾蔭權夫婦焦急地付款,目的是為了購入東海花園單位,反問一個人怎會在單位未裝修好前付80萬元租用單位?控方將於10月3日傳召前特首辦常任秘書長、現任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庫務)劉焱出庭作供。
控方完成開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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