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涉嫌賄賂非洲官員案,何志平一方就早前法庭拒絕保釋申請的決定上訴,在提堂前,控方在開庭前提交9頁的信件,指何志平有極大潛逃風險。控方指何志平有高度的逃跑風險,何志平是與中國有深厚聯繫的商人,近年他利用自己的高層人脈環遊世界20多個國家,為中資能源公司謀取利益,他在美國沒有家、沒有財產,反而在中國擁有重要個人財富,估計約700多萬美元,每年收入超過40萬美元。控方又指儘管何志平稱沒有合適的地方潛逃,但何志平與多國有密切關係包括中國、乍得和烏干達,這些國家與美國並沒有引渡協議,若他潛逃返回香港,也有案例證明香港政府曾拒絕美國的引渡申請,認為他有強烈意圖、有方法和能力潛逃。
控方反對何志平保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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