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檢方將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及吳淑珍的胞兄吳景茂等5人列為海外洗錢案被告。台高檢署特偵組就陳水扁海外及選舉資金流向傳喚了吳景茂到案調查。吳淑珍向檢方表示,自20年前陳水扁擔任立委起,她即陸續匯款到海外,長期以吳景茂作為開戶人頭,從事轉賬、投資事宜。
檢方還以證人身份傳喚了中鋼董事長林文淵。林文淵在陳水扁2000年競選台灣地區領導人期間,負責控管其競選總部的資金。他對檢方表示,他只負責陳水扁競選總部的資金支出,而有關競選經費的收入則是吳淑珍負責。
台行政當局法律事務主管部門負責人呼籲知情民衆提供線索,將發給最高1000萬元新台幣的檢舉獎金;並呼籲涉及該案的企業與個人向檢方自首,將酌情予以減免刑責和提供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