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大事記欄雙學三子衝公民廣場案

戴耀廷:判詞對公民抗命定調負面

針對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暗諷有識之士鼓吹「違法達義」,率先主張「因法達義」公命抗命的佔中發起人戴耀廷表示,他從來沒有任意叫人違法,指自己因為發起佔領行動,現時仍有案件在身,估計被判入獄機會相當大。他說,這次控罪為非法集結,無論如何也會有破壞安寧的元素,但佔中行動的核心是「公眾防擾」,過去有關「公眾防擾」的案例未必有這個元素,「但從這次判詞的精神,我入獄的機會相當大。」戴耀廷又說,雙學三子背後的動機應該是判刑可以考慮的理由。他舉例說,「一位德高望重的英國大法官賀輔明(Lord Hoffmann),在2006年發生一宗公民抗命的案件中,他很清楚說到一點,當法官判案時,必須考慮抗爭者背後真誠的動機,香港也是實行普通法制度,我在整個判詞中,卻完全沒有看到有任何這方面的說法。」

戴說,這次判決對公民抗命有非常負面的定調,「哪一個更文明,自有公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