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佔中」案被判囚16個月的戴耀廷,今早獲高等法院上訴庭批准以現金10萬元保釋,等候上訴聆訊,但要交出旅遊證件,若要離港,需要經由法庭批准。
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在批准保釋時表示,戴耀廷於今年4月被判入獄,預計最早可於明年3月刑滿出獄。由於其上訴聆訊排期於明年2月24日至26日進行,屆時他已完成大部分刑期,故應批准其保釋。
今早有支持者到庭,部分人在公眾席聽到戴耀廷獲准保釋後拍掌。
戴耀廷於今年4月被裁定串謀犯公眾妨擾罪及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罪名成立,被判入獄16個月,其後他就定罪和刑期提出上訴。
戴耀廷今早由大嶼山石壁監獄押送至金鐘高等法院出席保釋聆訊。
(圖片來源:香港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