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公共治理,規則制度是最基本的元素。若動輒特事特辦突破既定規則,對制度失去基本敬畏與遵從,則與法治社會相去甚遠,必然導致違紀違規不斷,社會運行秩序混亂,特權、潛規則等盛行。」
(《人民日報》2016.04.11 李浩燃《“特事特辦”還是少些好》)
內地官員以權謀私的情況如何,你我心中有數。這全因司法制度不完善,無法杜絕官員濫權的腐敗行為。不過,中國大陸近年大力打貪,特事特辦的風氣稍有緩和。但在香港,一齣「行李門」鬧得滿城風雨,特首梁振英被指「特事特辦」。《人民日報》隨後刊登的一篇文章《“特事特辦”還是少些好》,有時事評論員指是含沙射影,也有人指聽者有意。不管如何,事實就是:特首梁振英女兒梁頌昕的行李未經正常安檢程序,進入禁區並回到梁頌昕手中。
事件發生後,機管局、民航處、保安局紛紛解畫,梁振英多次強調自己無用特權,更譴責《壹傳媒》騷擾其女兒,這無疑是小事化大。結果是:事實勝於雄辯。
事件中,要批評梁振英沒有做好兩個角色。
第一,他沒有警惕自己的特首身分。作為公眾人物,行為舉止須分外注意,例如國家元首、明星、政治人物等,梁振英也不例外。我相信他未至於愚昧到跟機場人員說:「我係特首,頌昕的行李一定要送返去。」但別忘記,他除了身為父親的身分,還有特殊和唯一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身分,他對外說的每一句說話,都不能撇除特首的角色。他雖強調沒有使用特權,但他親口承認他在通話中表明自己是頌昕的爸爸,這很難說服我,涉事的工作人員不知道梁頌昕是誰,他的爸爸是誰。大家無從考究通話內容,但從結果來看,不管梁振英有沒有主動使用特權,他特別的身分,也促使特權間接發生,不可逃避責任。
第二,他是家庭教育的失敗者。筆者並無意作人身攻擊,但梁家子女的負面新聞接踵而來,令我不禁懷疑是誰出了問題!就拿梁頌昕為例,一,她堅決要上機,原因是要趕赴考試。我真的打從心裡問一句:為何不提早幾班機,非要做deadline fighter。二,她發現行李遺失了,不是自己想辦法解決,而是叫父母幫忙,堂堂一位大學生,為何注意不到自己特殊身份,還致電爸爸和機場人員對話!三,事到如今作為當事人未有公開就事件作出任何解釋,若說梁爸爸保護女兒,不如說女兒沒有承擔的勇氣,面對傳媒更沒有胸襟氣度。又拿二女梁齊昕來說,在事件發生後更在網上發表:君子報仇,十年未晚。雖不知意指甚麼,但對事件毫無幫助,更顯示其思想幼稚。
最後,送給特首梁振英兩句說話:
第一句: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作為特首,應律己以嚴,涉嫌收受5千萬港元還沒有洗脫嫌疑,特事特辦也未能證清白。不論在哪個崗位,都應遵守法規,破壞規矩只會亂秩序,不守規矩,豈不是無法無天!
第二句: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你可是未上任已搭上潛建風波、家庭成員風波一浪接一浪、也是歷屆特首民望最低的。事出必有因,特首一職定面對多方面壓力,但若做好本分,對得住良心,也不必介懷外界的負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