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署今日與8間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大學,簽訂合作備忘錄,建立長遠的合作關係,協助有意持續進修的在囚大學生繼續學業。
懲教署發言人表示,該署將為「有悔意的在囚學生」在學習上提供更全面的支援,包括為有需要的學生安排學分轉移,協助他們在獲釋後繼續在所屬大學修讀課程。
合作備忘錄由懲教署署長黃國興和8間大學的校長或代表共同簽署,並由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和研究資助局主席黃玉山教授代表教資會共同見證。
鄧炳強致詞時表示,備忘錄的簽署,體現懲教署和大學在協助青少年在囚人士重投社會方面的意願和努力,讓他們可以繼續學業,成為有抱負和具正向思維的人,為香港和國家作出貢獻。
黃玉山示,懲教署和教資會資助大學的合作,見證了「教育讓生活變得更美好的共同信念」,相信透過支援在囚教育,定會為在囚人士、他們的家人,以致整個社會帶來更美好的將來。
大學校長會召集人、嶺南大學校長鄭國漢教授表示,教育可以為青少年在囚人士提供個人進步和成功的機會,從而為他們帶來目標、成就感和希望,在獲釋後過上有意義的生活。他相信簽署備忘錄後,更多青少年在囚人士將在各教資會資助大學的協助下獲得持續教育的機會。
主圖片:嶺南大學校長兼大學校長會召集人鄭國漢教授在簽署儀式致詞。
圖片來源: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