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愛國愛港還要加「黨愛」

梁振英日前會見傳媒,又被問到「愛國愛港」的準則問題。有記者問他:「愛國」是否等同「愛黨」,梁回答說,「愛國愛港」是天經地義的,但按照本地法例的明文要求,特首不屬於任何政黨,所以「毋須愛黨」。

記者問題中的「黨」,顯然是指中國共產黨,梁振英卻將概念偷換成泛指所有香港政黨,再次展現了他語言偽術之高班。

不過即使將「毋須愛黨」直接套用在當今中國共產黨頭上,也是言之成理的。假如梁振英真是地下黨員的話,也應該深明今天中共黨員,根本沒剩多少個會真心愛黨,很多人之所以繼續簇擁這個黨,只因愛權、愛錢,不得不同坐一條船;只要大家願意維護這個利益共同體,繼續悶聲大發財,誰理會你是否愛國愛黨?

若將來有人要參選行政長官,想找個「愛國愛港」的「準則」來遵守一下,恐怕是表錯情了,因為能否做特首或其他公職的關鍵,根本不在於你愛國愛黨還是愛什麼,最重要是黨愛上了你,就能扶搖直上,一帆風順。

不過感情事有時也變幻莫測,像去年特首大熱門唐英年,原本獲黨寵愛有加,誰料半路殺出個梁振英來爭寵,黨移情別戀,唐便失掉了特首寶座。

與其現在學著「愛國愛港」、將來悔嘆「明月照溝渠」,倒不如乾脆開列一張名單,詢問中共官員到底「愛」誰更實際。今年三月,人大法律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已向港人宣示了何俊仁和余若薇不在「黨愛」之列,餘下有實力參選下屆行政長官的泛民人士其實也不多了,無需十隻手指已經數完。中共當局發發好心直接宣布誰人得到黨的寵愛吧,免得記者每次都傻呼呼的問京官和港官:到底怎樣才算「愛國」。

《香港評說 》 馬偉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