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美國非政府組織「世界正義工程」(World Justice Project,WJP)的法治指數(Rule of Law Index)排名:
丹麥:1
加拿大:9
香港:16
美國:20
中國:82 (與香港沒有引渡協議、宗主國)
菲律賓:90 (與香港及美國有引渡協議)
危地馬拉:96 (與美國有引渡協議)
墨西哥:99 (與美國有引渡協議)
土耳其:109 (與美國有引渡協議)
津巴布韋:116 (與美國有引渡協議)
玻利维亞:119 (與美國有引渡協議)
埃及:121 (與美國有引渡協議)
外界對修訂《逃犯條例》的五個反思:
一:
為甚麼香港政客去法治指數比香港低的美國投訴港府?相反為甚麼不去比香港高的地方,如排名第一的丹麥投訴?
二:
菲律賓的法治指數低過中國,但與香港有引渡協議;而中國作為香港的宗主國,加上排名比菲律賓高,反而沒有引渡協議?
三:
美國與110個國家或地區簽訂移交逃犯協議,當中菲律賓(排名:90)、危地馬拉(96)、墨西哥(99)、土耳其(109)、津巴布韋(116)、玻利维亞(119)、埃及(121)等地的法治指數排名都較中國低 。美國對香港的事情「指手劃腳」是否雙重標準?美國是否罔顧人權與法治?
四:
美國和加拿大兩個國家,與中國沒有引渡協議,但同樣曾經把罪犯引渡到中國,例如遠華走私案主角賴昌星;美、加是否罔顧人權與法治?
五:
西班牙(21)剛把94個涉及電話詐騙案的台灣人送交中國審判,西班牙又是否罔顧人權與法治?
延伸閱讀
根據律政司移交逃犯的協定列表,截至2017年10月19日,香港已跟19個國家簽署移交協定:
1 澳洲 / 2 加拿大 / 3 捷克 / 4 芬蘭 / 5 德國
6 印度 / 7 印尼 / 8 愛爾蘭 / 9 韓國 /10 馬來西亞
11 荷蘭 / 12 新西蘭 / 13 菲律賓 / 14 葡萄牙 / 15新加坡
16 南非 / 17 斯里蘭卡 /18 聯合王國 / 19 美國
(備註 : 香港已跟法國簽署移交協定但未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