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首崔世安終於在民意壓力下宣佈撤回「高官離職補償方案」,重新諮詢,將這個階段性的成果形容作「人民的勝利」,一點不錯。但勝利之後,便該靜思,這場「勝利」立於澳門公民社會運動的什麼位置,它又該如何往前走?
相較於以往多個示威遊行的議題,這一個並非最能彰顯公義的。舉例說,兩年前,澳門特區政府就「政制改革」推出「2+2」方案,即在立法會選舉中,直選議員及功能組別議員各增加兩個議席,這對於民間要求「普選」的聲音,簡直是一個大諷刺。然而,當時儘管有不少反對聲音,也有人舉辦集會以示抗議政府方案,但站出來的發聲的人畢竟是少數。試想想,如果當天有兩萬人出來反對「2+2」方案,歷史可能改寫。
此一「高官離職補償方案」事件與「政改方案」事件最不同之處在於,前者是「反爭」某制度,後者是「爭取建立」某制度。反對「離補」方案,自然是該制度距離民意太遠,加上特區政府官員近年來表現強差人意,還想閃電通過一個「自肥方案」,不爆發民怨才怪。但如果談對澳門發展的深遠影響,當屬後者。因為那是在積極建立一套制度,讓一個不透明的政府和一個不公義的社會,在一套相對公平的制度下,受到約束。當然,時移勢易,兩年前市民能忍下去的,不代表今天就能。這兩年來,空有龐大的儲備,但住房、醫療、交通、空氣等問題依然解決無期,卻同時又開山賣地,如此一來,民意自然反彈。
當然,我們可以將這次「勝利」看作是公民運動的起步禮,接下來,除了「反對」惡法,更要爭取「建立」良好的制度,建立一個相對公義公平的社會,才是大勝。
《港人講事》/謝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