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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發表在政府合約加入調解條款的政策宣言

律政司今日發表在政府合約中加入調解條款的政策宣言,闡明政府就進一步推廣使用調解解決爭議的政策立場,鞏固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策略性定位。

律政司發言人表示,調解條款政策要求各政府部門,將調解條款加入至未來的政府合約中,從而進一步推廣在訴諸仲裁或訴訟前,先使用調解作為解決爭議途徑,並進一步推廣調解文化。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政府期望透過牽頭在合約中加入調解條款,「以身作則,鼓勵私人公司在合約中加入類似的調解條款,進一步推廣『調解為先』的文化」。

他續稱,律政司會繼續推行政策措施深化調解文化,配合國際調解院總部將落戶香港,打造香港成為國際「調解之都」。

律政司發表政策宣言,亦落實2023年《施政報告》中有關深化調解文化的政策措施。

律政司發言人說,政府一直致力推動調解發展,鼓勵各界更廣泛使用調解作為靈活和有建設性的庭外解決爭議方法,締造雙方接納的解決方案,並控制風險、費用和需投放的時間,有助建立和諧穩定的社會,以及培育互相支持、尊重、和睦和包容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