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大事記欄曾蔭權涉貪風暴

律政司擱置申請重審曾蔭權案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法庭因陪審團未能達至大比數的有效裁決,而兩度解散陪審團,案件於下午2時半再提訊,律政司申請把相關控罪存檔法庭,獲法官陳慶偉批准。法官又指,除非日後獲法庭或上訴庭批准,這項控罪的法律程序不會再進行,意味案件暫時到此為止。控方又指曾蔭權共面對3條控罪,其中一條早前已被判罪成,因此要求曾蔭權一方支付三分一訟費,辯方11月10日就訟費書面回覆法庭。另外,除了這項控罪,曾蔭權2月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監20個月,控方指曾蔭權正就早前的定罪上訴,須視乎會否有新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