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爭議社會新聞

律師會促政府擱置修例 籲全面諮詢公眾

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爭議持續,內會上月底(5月24日)已接納政府建議將草案直上大會,6月12日在立法會恢復二讀 。香港律師會今(5日)發表意見書,認為政府需要詳細檢視法例及進行廣泛社會諮詢,促請特區政府擱置修例。

律師會在長達11頁的意見書指出,收到不同有關草案的意見反映社會對修例存有分歧,冀政府修例前充分考慮,應全面審視整個引渡制度,不必急於修訂。律師會表示,被移交人士應要有上訴權利,有關移交安排亦須具有透明度。而香港法庭需要有更大的權力,檢視申請方提交的證據,以確保法院能監察移交程序,按現行國際法律的標準保障被移交的逃犯。

律師會就台灣殺人案建議,政府可用香港法院域外法權的形式處理,認為政府並無充份解釋過去20多年與內地及台灣並無引渡協議,但目前突然提出修例,其說服力不足,令港人擔心會變成恆常的移交港人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