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亞洲電視董事局發布聲明,稱由本月7日起,接受張永霖辭去亞視董事兼董事局主席職位,並對其為亞視作出的努力及貢獻深表謝意。
張永霖的辭職信中聲稱「不能接納董事局內的不公平情況」而請辭,但未有說明詳細原委。有報道指是由於張永霖夾在亞視兩大股東爭奪股權紛爭之中,卻因嘗試調停及維持董事會會議公平進行而不果,成為了禍心。
2009年12月17日,入股亞視一年的蔡衍明接受報章訪問,就亞視問題首度開腔,提到與查懋聲合股成立控制亞視48%股權的Antenna公司的股權問題。
蔡衍明表示,當初投資亞視是基於查懋聲的邀請,以及大家之間訂立了未來轉讓股權的合約;然而,他其後發現查懋聲沒有履行合約,甚至向其他股東發行可換股債券,企圖攤薄他的股權,令自己感到沒面子。蔡衍明形容合約條文充滿陷阱。
蔡衍明稱,2009年11月,當他要求行使購股權時,查懋聲反提出發行一批總值5億元的可換股債券,並由亞視董事局大比數通過,分10期發行,每期5000萬元。
蔡衍明又提到,已經發行了多次可換股債券,曾提出自己借款予亞視,並可以使用亞視的廣告時段抵扣利息。查懋聲一度同意,但其後拒絕。蔡衍明指,查懋聲刻意向其他股東隱瞞有關利息可以使廣告時段抵扣的訊息,令自己被其他股東批評。
2010年1月20日,查懋聲開腔稱,自己合共投資亞視3.21億元,但只享亞視經濟權利10.8%,旺旺蔡衍明投資2.74億元卻獲經濟權利48%,暗示自己才是做了虧本生意,並指有意轉售亞視股權。
至2010年3月4日,蔡衍明發表聲明稱,其全資擁有的「神旺媒體控股有限公司」入稟香港高等法院,控告查懋聲、查懋德、蔡查3人共同持有的Antenna Investment Ltd.,以及查氏的法律顧問Peter George Brown。入稟狀指出,作為Antenna公司的被告違反受信責任,要求法庭下令查氏持有的Panfair Holdings Limited與亞視內地股東撤銷協議、亞視董事局撤回去年12月19日通過發行可換股債券的決議,以及日後亞視再以低於2.47元的價格發行債券時,Antenna公司不得表決贊成。蔡衍明又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禁止查氏將由內地股東所得的債券轉換成股權,下令被告交代違反責任帶來的收入,以及向原告作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