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敢批

張宇人撐食肆已納稅 霸官地有理

主持:鍾溥敏

【文字版】

最近有電視節目報導,有政府土地以超低價租予商人牟利,如尖東海旁食肆的室外行人路每年租金只需一元,測量師劉振江指,這些行人通道的經濟價值非常高,但大部分食肆都是以土地牌照租用政府地,費用是以1976年的物價水平計算,但四十年後的今日,連行政成本都未能取回。

早年因為沙士令經濟低迷,西貢露天茶座位置的地租,政府每年只收呎價三仙,以300呎的露天位置為例,一年所需租金不足十元,光顧一杯凍檸茶已可幫商戶交三四年租金,以此價錢租地真是「執到寶」。

不過,代表飲食界的立法會議員張宇人指,大部份公眾地方都無人使用,質疑室外地方無市場價值,政府連一元租金都不該收,又說即使三仙一呎都未有方便到業界,唉,那我蝕底點又我來租吧。業界經營生意推動經濟當然是好事,一條行人路政府已經以平租給你業界做生意,你真是貪得無厭。

張宇人又說:「食肆老闆製造就業機會,做生意又有納稅,而且已為室內範圍交租及牌費,經營生意罷,為甚麼還要俾錢租用行人路?」你之後又改口指非錢可以衡量。其實很多市民都有納稅,有納稅是否代表可以剝削其他納稅人的權利,多交稅就可以惡一些?如果佔中人士指佔領街瞓街是合法,原因是他們是納稅人有交稅,你又覺得是否合理?

撰文:鍾溥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