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張子強案 張子強案 張與四同黨判死刑 November 12, 199804189 張子強被控策劃綁架、非法買賣及偷運爆炸物和槍械一案,廣東省中級人民法院對張等五人宣判定罪,五人全部判決死刑,其中張子強、陳智浩及錢漢壽是香港人,其餘兩人為大陸人馬尚忠和梁輝。另有兩名香港居民朱玉成和李運也被判處死刑,但緩期兩年執行。犯罪集團其餘二十九人分別被判處無期或有期徒刑。 張子強的代表律師表示,將與他的家人研究是否上訴,又指張聽到判決後表現鎮靜,沒有特別反應。律師另外表示,他們下午將會取得判決書,然後會在十日之內決定是否提出上訴。 Related Related tags : 廣東省中級人民法院張子強張子強案朱玉成李運梁輝死刑錢漢壽陳智浩馬尚忠 張子強資產獲解凍 Previous Post 張子強案 五犯死刑執行 Next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