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立法會議員、政府官員接連被揭住所有僭建物,立法會社福界議員張國柱承認,位於上環約800方呎家居,一半是僭建所得,而屋宇署無強行要他清拆,希望當局不要「大細超」,若一旦清拆,其一家5口要住在400多方呎的「蝸居」。
居於上環普仁街的張國柱承認,父親在八十年代購買現有約400方呎居所時,已有一個約400方呎平台作為廚房和廁所,入伙後一直無改動。在2005、2006年間屋宇署巡查該區時,要求清拆簷篷,但廚廁則是容忍的僭健,不用即時清拆,只是間中漏水有維修。
他坦承是違規,但一家四口與兄長同住,該幢樓已有40多年樓齡,而所有的渠和喉管已固定,難以入屋,所以現階段不會主動清拆,希望當局不要「大細超」。未知是否指政府也不拆其他丁屋僭建物,便不應要他清拆,而一旦清拆,5人只能居於約400方呎沒有廚廁的樓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