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親案審訊第17日】高等法院繼續審理前年發生的大角嘴碎屍案,控辯雙方開始結案陳詞。控方指案件中多項證據,包括首被告周凱亮和次被告謝臻麒多次一起買殺人用的物品、在案發前經常用MSN、短訊和電話溝通。控方稱早在案發前的5個月,即12年10月16日,兩名被告透過MSN對話,顯示兩人早在10月已開始計劃合作謀殺,控方認為以常理推斷,一個人亦沒有可能在20分鐘內殺死兩名死者。
控方指被告一方兩名醫生對周凱亮的診斷不一,其中一名醫生更在報告中記載周在會面尾聲,突然「放空5至10秒、喃喃自語」,醫生認為周是假裝出來說服他有精神病。而且兩名醫生均同意若果案件有證據顯示被告有金錢上的殺人動機,他們有可能改變診斷結果,控方指周的電腦中有文件記載兩名死者的銀行戶口資料。
周凱亮的代表律師反駁,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周凱亮缺錢,他一直有工作,有足夠收入,支持自己的生活。
控方亦指出,謝臻麒出庭自辯時,指自己因為太累,才會向警方認罪,控方提醒陪審團,要想清楚這個是否真正原因,抑或只是謝臻麒捏造的藉口。控方又指,謝臻麒的智商雖然低於平均值,但不代表他愚蠢,本案並不複雜至超過其能力範圍。質疑他在庭上作供時,多次說謊如訛稱從沒購買裝有殘肢的雪櫃,作供時的表現,亦和向警方落口供時不一,認為他想搏取陪審團的同情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