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話

弒親案法官提陪審員 考慮首被告殺人前後行為

【弒親案審訊第18日】前年發生的大角咀夫婦被謀殺及肢解案,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法官引導陪審團做出裁決。法官指出,陪審團只需考慮庭上證供,不能受兩名被告的印象或法庭外的資訊左右。

法官又提醒陪審團,要個別考慮兩名被告,即首被告周凱亮及次被告謝臻麒,兩人在案中的責任。周凱亮聲稱自己是因為受精神問題影響而犯案,法官指曾出庭作證供的精神科專家,對於周凱亮是否有精神問題未有一致的結論,因此陪審團可考慮周凱亮殺人前後的行為,自行判斷。

對於次被告謝臻麒,法官指陪審團需考慮是否接納次被告聲稱案發時不在場的證供;以及次被告曾經被指購買殺人用品,是否足將次被告定罪。

兩名被告於2013年3月,各否認兩項謀殺罪,但兩人已承認非法處理屍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