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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規管判頭出糧進度 陳茂波大細超

主持:鍾溥敏

【文字版】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發表網誌,近年建造業蓬勃,但工人被「拖糧」的情況時有發生,2011年的調查顯示業界拖糧涉及金額達到200億,主要原因是承建商仍未收到工程合約款項為理由,不付款予分包商,但為趕進度都會要求分包商,俗稱「判頭」先動工,令分包商及工人「有汗出、無糧出」。

「拖糧」爭議其實與業界採用分判作業模式有關,亦即「判上判」 — 供應鏈最上是總承建商,然後判頭將工作分判予數間分包商,即是二判,如建築工程公司、供應商和顧問等,當中差不多有一半拖欠金額,99億是來自判頭。

陳茂波建議制定條例規範付款安排,分包商完成工作後可按法例提出付款申索,承建商要在六十天內發放中期進度付款,一百二十天內,即最遲四個月發放最終付款。其實分期付款很普遍而且合理,承建商承接生意時,應該將能力及風險計算在內,不應該「大石砸死蟹」,大條道理拖數。

但私人樓宇的翻新、保養或修葺合約,及價值500萬以下小型新建造工程合約,都可獲豁免,原因是私人物業的小業主未必擁有管理工程合約的知識,以免加重他們的法律負擔。條款是為了保障工人得到應有回報,為甚麼承接小工程的小公司就不獲保障,小公司才最容易出現現金流不足,周轉不靈的情況,難度小數目就可置之不理?小業主按時找數又需要甚麼程度的知識呢?唯一可以理解你的想法是,想藉此討好一班中產小業主爭取少少民意。

撰文:鍾溥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