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議題

建制派的兩難局面

和平佔中全民政改商討日選出3個政改方案,均含公民提名成分,意味622全民投票日,將變成「公民提名公投日」;支持公民提名的市民到時固然可以投給其中一個方案,反對者亦能透過投棄權票表達意見。

當然,反對公民提名的市民,到時也可以乾脆不參與投票;假如投票人數低至不足以彰顯投票結果代表性的程度,或棄權票多於該3個方案的支持票,那麼公民提名便要壽終正寢,泛民也不能再以之作為爭取真普選的籌碼。不過,如果622當天有大量市民參與,而結果亦顯示大多數投票者支持公民提名,那麼當局實在不容違逆民意,應該接納市民透過「公投」表達的強烈意願。

這裡所謂「接納」民意,並非一定要採用公民提名;畢竟北京中央和香港各界對公民提名是否符合基本法有不同看法,要將之實現恐怕難若登天。然而泛民各派當初之所以提出公民提名,是因為北京當局傾向沿用小圈子方式產生提名委員會,並借機構提名、少數服從多數等名目,篩選特首候選人。公民提名只不過是另起爐灶,對非民主的提名機制作出反制而已,假若北京願意「畀條路行吓」,讓提委會以民主方式產生,並以真正的「民主程序」提名候選人,相信泛民和市民也沒有必要堅持公民提名。

622投票日變成「公民提名公投日」有一好處,就是有機會將一些原本不願投票卻反對公民提名的市民「逼」出來投棄權票,令結果更能反映正反兩方面的民意。建制派若不動員「愛國愛港」民眾投棄權票,或會讓公民提名大勝;若動員又會推高投票人數,加強了「公投」的代表性,到時建制派可能會陷於兩難局面。

《社會議題》 洛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