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爭議社會新聞

建制派成立「禁蒙面法推動組」促立法阻嚇違法示威

有傳媒引述消息報道,政府擬引用《緊急法》就《禁蒙面法》立法。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港區人大代表陳曉峰、警察員佐級協會前主席陳祖光等召開記者會,宣布成立「禁蒙面法推動組」。 出任召集人葛珮帆表示,成立推動組是基於近3個月的反修例暴力示威已影響市民生活和經濟,認為政府要盡快使用任何一切可行方法止暴制亂,包括引用《緊急法》立《禁蒙面法》。

葛珮帆表示,《禁蒙面法》在外國已非常普及,如美國多個州份、加拿大、德國、法國、意大利等國均有實行。葛珮帆指,推動組建議政府參考加拿大所訂立的《禁蒙面法》,針對參與暴亂和非法集會的人士,違者最高可囚 10 年。他強調,立法不會影響大眾遊行請願的權利,在執法上亦可以有豁免的範圍,包括工作、駕駛及醫療上的蒙面。

葛珮帆又指,立法主要目的是希望起阻嚇作用, 稍後再詳細研究仔細條文。他表示明白有人質疑實施《禁蒙面法》的效用,以及難以執法,但若有《禁蒙面法》,相信可阻止年輕人參與非法行為,亦有助警方執法和搜證。

對於警員執法時蒙面,警察員佐級協會前主席陳祖光指一般警員執行巡邏職務不會蒙面,只有執行危險行動、或者飛虎隊、或特別行動才會蒙面。

「禁蒙面法推動組」成員包括召集人葛珮帆、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及行會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任顧問,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曼琪、洪為民及陳曉峰、警察員佐級協會前主席陳祖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