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敢批2014-1-2
廣告洗腦
主講:卓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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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版】
廣告隨處可見,不止現實世界,連網絡、電視劇、小說,都出現置入式廣告。 無綫電視劇《衝上雲霄2》由於多次出現飲品的品牌、以及某相機品牌,鏡頭特寫放大主角飲某品牌的飲品,被通訊事務管理局裁定違反《電視節目守則》及《電視廣告守則》,罰款10萬元。
入到戲院,熱門大片幾乎充斥著置入式廣告。據外國網站統計,去年的大片,像《新鐵金剛:智破天凶城》、《蜘蛛俠:驚世現新》等,置入超過 20個廣告。可見,置入式廣告是一筆不錯的收入,連內地一部小說都有運動服飾品牌的贊助。網絡文章,如化粧品試用心得,就更是置入式廣告的天下。
事實上,各地對置入式廣告有不同限制,例如台灣要求置入式廣告不得超過節目總時間的5%、畫面不得超過熒幕25%;歐盟規定置入式廣告要在片頭、片尾、廣告時間後標明,讓觀眾清楚知道。大眾傳媒,尚可受到規管,但網絡如此龐大,每日大量新資訊,根本無法逐一檢閱。經過國民教育一役之後,香港人可能很怕聽到洗腦這個詞語。不過大家可能不察覺,自己每日可能已經被大量置入式廣告洗腦。
撰文:卓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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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檔案】
無線《衝上雲霄2》違反的守則:
(1)《電視通用業務守則-節目標準》《電視節目守則》第11章第1段 — 禁止在電視節目中作間接宣傳;
(2)《電視通用業務守則 - 廣告標準》(《電視廣告守則》)第9章第10(a)段 — 產品/服務的展示或使用要明顯配合節目的編輯需要,不會干擾觀賞趣味或令人覺得牽強。
通訊局表示極度關注持牌機構違反業務守則內規管電視節目中間接宣傳和產品/服務贊助的相關條文有增加的趨勢。通訊局會考慮日後對這類違規個案加重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