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咁的,小弟昨日收到龍捲風,聽說由今年開始,我等新傳系學生實習只可以揀類別,而不可以選擇機構,而同學不可以缺席面試或者不接受系方的OFFER,否則會扣分。不少朋友都不滿新措施,小弟聽罷感到大惑不解。小弟聽翻黎一舊舊,所以講野都係一舊舊,見怪莫怪。
首先想說一說,實習的原意到底為何。我並非老頂,實難以猜度上頭的意思,但我相信學校所做的,都是以利益為先,喔,是學生的利益。而實習,是一個讓學生感受社會工作環境的機會,也是一個工作經驗的累積。對學系實習制度的不滿耳有所聞,絕大部份是來自去不到自己想去的工作機構的同學,但畢竟那時候也有機構可選,有人失望而回,當然也會有人得償所願,社會是公平的,也是不公平的,所以都是抱怨一兩句,再想想「其他大學都要自己搵,我地唔洗自己搵已經好好。」,做人要懂得感恩掛~
而今年實習單位只可選擇接受「分類帽」的指派,我靜下來細心一想,不由得為這決定拍案叫絕。
不少朋友都跟我反映,說同學如果被派去不中意的公司,而沒有經過公平競爭,會不服氣,會進一步分化同學與學校行政之間的矛盾。我說這是根本是小事一件。學校只有一個行政人員處理實習的事,同學左選右選,無疑會令工作量大增,如果只可以選取某一範疇,將會令她工作量減少,可以花更多時間在篩選同學身上,對同學、學系反而有利。雖說不能拒絕OFFER有點霸道,但也請養成一個良好的習慣,每一個工作機會都是相當難得,同學珍惜都來不及,為何要拒絕呢?何況,外面工作,老闆叫到你做,你能不做?能,你可以炒老闆魷魚嘛 ~
但作為學生的我,還是建議學校保留原有的個人意願選擇,讓學生填寫自己實習單位的喜好次序,避免出現大規模的出乎意料的配對,讓同學們抱著一個與初衷不同的心情去上班,簡直是一枚定時炸彈。我們不要假定所有人都喜歡去大公司實習,一年級的 Short Head 和 Long Tail 還在我的腦海裏面,加入填寫次序的元素總是能夠有效安排好空缺。
另外,新聞系這一門學科,難以用 GPA 去定一個人的能力,就以 TV news 做例子,臨場反應、邏輯提問、個人紀律素質,這都是無法從一般功課、考核裡面測試得到,反而只能從日常的工作接觸才能有一個粗略的了解。有些同學的個人實戰能力很好,卻總是不會考試,有些同學則反過來。當然,同學們自己「想去」和是否「適合去」是兩回事,我同意分類帽的安排很大部分解決了這方面的問題。可能老師的經驗認為,這位同學在某工作單位發揮不大而另作安排,我們可以樂意見到。
學系收緊原則,實在「用心良苦」,只是執行細節,真係好難捉摸呀~
( 最後講多句,如果呢個風吹錯,或者打唔成,你就當我無講過,成件事我幻想出來,你按下右上角的 「X」離開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