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巴黎法院宣判,6年前追蹤拍攝戴安娜及阿法耶茲的3名攝影記者侵犯他人隱私的罪名不成立。
阿法耶茲的父親穆罕默德·法耶茲早前以阿法耶茲和戴安娜步出飯店和車禍之後的照片為證,控告這3名攝影記者侵犯了隱私權。戴安娜生前的親屬和英國王室並沒有提起訴訟,因此法庭僅圍繞攝影記者是否侵犯了阿法耶茲的隱私權進行庭審。
這3 名攝影記者於1997年8月31日在巴黎尾隨戴安娜和阿法耶茲乘坐的平治汽車,並在車禍後拍攝了現場照片,所拍攝的照片都已經被沒收,沒有公開發表。
法國法律規定,車內空間屬於個人隱私範圍,而這3名攝影記者正是通過被撞毀的車上一扇打開的門往裏面拍攝的。3名被告在法庭上申辯說:盡管他們當中有人在車禍現場拍攝了照片,但是他們並沒有侵犯阿法耶茲的隱私權。法庭最後也判決,這3人侵犯隱私權的罪名不成立。
2002年法國最高法院曾判決追蹤拍攝戴安娜車禍的9名攝影記者謀殺罪不成立,被控侵犯隱私權的這3名攝影記者也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