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巴西總統羅塞夫的彈劾程序自2015年12月啟動,彈劾案由兩名法學家起草並由4個反對派政黨提交,理由是政府財政違法,即未經國會批准擅自向國有銀行借貸。巴西國會眾議院2016年3月18日舉行非常會議,決定加快對彈劾總統羅塞夫議案的審議,並依此確定了彈劾案的審議程序。會議首先確認了於3月17日選舉產生的特別委員會,由65名議員組成的特委會,將有權決定是否接受彈劾案。彈劾案如果獲得特委會通過,將隨即被提交眾議院全體會議表決。根據特委會工作日程,羅塞夫可以在10次會議上為自己辯護,隨後還將有15次會議用於內部辯論。最後特委會將舉行表決,如果反對者佔多數,彈劾案將被否決。如果彈劾案獲得特委會通過,並被提交給全體會議表決,按照巴西法律規定,它在眾議院通過須得到壓倒性的多數票,也就是513名議員中三分二以上的票數。根據巴西憲法,如果彈劾案在眾議院獲得通過,它將被提交給參議院。
巴西眾議院加快彈劾羅塞夫議案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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