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議題】文憑試後的兩個月,為了賺一些旅費,當了兩個月的貨倉工人。「生活質素」、「在職貧窮」、「窮忙族」等一類詞語,在這段時間有很深的體會。就算如何把通識書背到滾瓜爛熟,也不及親身經歷般深刻。
一個星期工作六天,每天八個小時,一個月下來,有八千多元,整個月加班多五十個小時,才湊夠一萬。但是,一萬元於現今的香港可以做到些甚麼?就算勉強能夠糊口,但每天極長的工時,別說甚麼娛樂消遣,回到家中只想好好睡一覺。暑期工不過是做兩個多月,但工人們可能是做一輩子。長期缺乏社交生活,僅夠糊口的工資,工人的生活質素可想而知。
再者,工人嚴重缺乏向上流動的機會,而且幾乎沒有加薪機制。部分需要專門技術的,例如地盤工人,可能有較大的議價能力,但對於貨倉工人這類不需要特別技術的,加薪與否恐怕只能視乎僱主的良心。
為甚麼工人要處於如此被動的位置?經濟學家張五常以個人的經歷提出其著名的合約理論,指出僱傭關係實為合夥關係,兩者處於唇亡齒寒的關係。不過,有人在冷氣房輕輕鬆鬆就賺上數十億,但卻有人大熱天下做得身水身汗才僅夠糊口。而更諷刺的是,貨倉內的貨物,每盒動輒值數萬元。工人每天面對的東西,竟然比自己一天下來的勞動值更多的錢,勞動甚至人的價值被踐踏到甚麼地步?
工聯會搞的佔中苦主大會,有電車司機哭訴,因為路面被佔據,工作時間減少而失去加班津貼,影響生活。但作為工會,工聯會不帶頭去譴責電車公司榨壓員工,令司機需要依賴加班才可養家,反而去指責他人(佔領運動有工人參與)反抗不公,到底他們站在工人還是老闆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