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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耀信和陳兆愷續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

行政長官接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將終審法院兩名現任非常任法官的任期,延續3年。他們是英國最高法院前任法官岑耀信勳爵(Lord Jonathan Sumption),及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陳兆愷。

司法機構表示,陳兆愷和岑耀信勳爵的續任任期分別由今年10月21日和12月18日生效。

岑耀信勳爵於2012年1月出任英國最高法院法官,2018年12月退休。2019年獲行政長官任命為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

岑耀信勳爵曾於2021年3月在英國報章撰文,回應要求英國法官辭任香港終審法院法官的言論。他認為,要求英國法官辭職即參與政治抵制,旨在向中國政府施壓,並不恰當。今年3月,英國最高法院院長韋彥德勳爵(Lord Reed)和副院長賀知義勳爵(Lord Hodge)辭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岑耀信勳爵與另外5名出任非常任法官的英國退休法官聯署,表示會繼續留任,認為這符合香港利益。

陳兆愷於2000至2013年出任終審法院常任法官,2013年10月退休,同年獲委任為終審法院非常任香港法官。

目前,終審法院有14位非常任法官,其中4位是非常任香港法官,10位為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

《香港終審法院條例》規定設有一份非常任香港法官和一份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的名單。非常任法官的任期為3年。行政長官可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將非常任法官的任期延續1次或1次以上,每次續期為3年。


封面圖片:岑耀信勳爵(左)和陳兆愷法官(右)。

圖片來源:新傳網和英國最高法院。

上一次更新:2022-10-08 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