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新界村屋僭建風波

屋宇署證湯家驊寓所有僭建

時任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被傳媒揭發在大埔康樂園住所的車房上,懷疑僭建玻璃屋。屋宇署其後派員上門視察,接着屋宇署向傳媒發出新聞稿,表示經視察後,認為在樓宇天台豎設任何搭建物,屋宇署並不視之為「在建築物之內」,因此,這些未經建築事務監督事先批准而豎設的天台搭建物,實屬違例建築工程,可根據《建築物條例》對其採取執法行動。

湯家驊回應傳媒時引用案例堅稱如果玻璃屋是在建築物內(包括天台)便是合法,毋須經屋宇署批准。不過,他其後在Facebook主動發文澄清,指自己翻看案件終審判決後,發覺搞錯事實,因為最後終審法院是推翻上訴庭的看法,認為天台加建物件,不應被視為在建築物內;因此若果要在天台加建玻璃屋,便要向當局提出申請,否則亦屬僭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