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完成調查去年9月7日在秀茂坪安達臣道建築地盤發生,導致3名員工死亡及6名員工受傷的塔式起重機事故,向涉事的4間公司和4名個別人士提出合共9項檢控。
觀塘裁判法院已向被檢控者發出傳票,有關聆訊定於明年1月30進行。按一般程序,提告詳情將於聆訊前一日在法院網頁公開。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涉事塔式起重機由一座以焊接及螺栓接合而成的鋼支撐底座所承托,並安裝在有關建築物的永久性鋼筋混凝土結構上。調查結果顯示,事發時該鋼支撐底座的組件焊接位置斷裂,導致整台塔式起重機倒塌。
發言人說,屋宇署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決定按照《建築物條例》第40(2B)(a)條,向與工程直接有關的註冊建築承建商、註冊建築承建商的獲授權簽署人、與該事件直接有關的超過1名分判商,以及與事件直接有關的個別人士,合共4間公司和4名個別人士提出共9項檢控。
發言人說指出,根據該條文,與任何建築工程直接有關的人,如進行或已進行該等工程,或授權或准許或已授權或已准許進行該等工程,而工程進行方式導致任何人受傷或任何財產損毀,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100萬元及監禁3年。
發言人又表示 ,除作出檢控外,針對目前個案,發展局和屋宇署亦會分別就工務工程投標資格安排,及承建商註冊和紀律處分事宜,根據制度繼續嚴肅跟進。在工務工程方面,發展局已分別暫停在認可名冊內兩間涉事承建商所有工務工程類別的投標資格,分別至今年12月31日及明年10月16日。發展局會根據現行規管機制,在收到相關的調查報告後安排召開研訊,並會按承建商在事故中所承擔的責任考慮採取進一步行動,包括延長暫停投標資格的期限,甚至從認可名冊內除名。
發言人續稱,就此個案而言,涉事的承建商的註冊已在今年4月屆滿。由於該承建商涉及地盤勞工死亡事故,儘管其未被定罪,但根據屋宇署較早前引入的強化安排,屋宇署仍會轉交其註冊續期申請予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進行面試及評審。屋宇署會考慮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的建議,以決定是否接受或拒絕有關申請,以及即使接受其申請是否需要施加額外條件。如承建商被法庭定罪,屋宇署會轉介承建商紀律委員會處理。紀律委員會進行研訊後,可按《建築物條例》第13(4)條的規定,命令將該註冊承建商永久或合適時間內從註冊承建商名冊中刪除、判處最高罰款250,000元,或命令譴責該註冊承建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