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萬科股權爭奪戰

寶能系擬罷免王石董事職務

寶能系罷免王石董事職務的消息落地,寶能系在公告中指責王石沒有充分關注重組交易價格的公允性、合理性及對公司及全體股東的整體利益,沒有對異議董事提出的意見給予必要的重視和考慮,也沒有對獨立董事提出回避的合法合規予以特別的關注與審查,批評王石的行為嚴重違法《公司法》規定的董事義務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規定的董事行為規範。

議案稱,萬科已經成為被內部人實際控制的上市公司,萬科從2008年宣布無實際控制人開始,萬科已經偏離上市公司規範運作要求。自2014年推出事業合夥人制度後,對於公司董事、監事在該制度中能夠獲得的報酬及獲得該等報酬的依據,也從未向投資者披露過,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關要求。

議案又指責王石個人在2011年至2014年間,前往美國、英國留學,長期脫離工作崗位的情況下,依然從萬科獲得現金報酬5000多萬元人民幣。寶能系指王石利用董事長地位獲取巨額報酬,損害公司和廣大投資者利益。而對於其他董事的罷免理由中均提到這一點,稱未盡到保護公司和股東利益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