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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家女墜樓案 母親准保釋出席喪禮

【本網訊】淺水灣富家女墜樓死亡事件,被告53歲的菲籍母親被控一項「逾期居留」及「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獲准以10萬元現金及10萬元人事擔保保釋外出,案件押後至6月4日再審。

控方指需進一步調查及確認被告身分,亦指被告逾期居留多年,反對她擔保外出,將案件申請押後至6月4日。

辯方在申請保釋時指,被告一直過著幸福的家庭生活,對於失去長女感到悲痛,需要照顧幼女及家人的支持,希望可以出席長女的喪禮。辯方續指,被告沒有潛逃的風險,亦已逾期居留了20年,願意支付10萬元的保釋金。

裁判官蘇惠德指,考慮到被告潛逃的風險不大及已逾期居留20年;同時考慮到若被告不准保釋,就無法出席女兒的喪禮。故批准保釋,但被告不能離開香港及需耍每星期到香港仔警署報到。

一名15歲少女在4月7日凌晨在淺水灣墜樓死亡,揭發沒有出生證明文件,亦沒有到學校上課。其14歲的胞妹亦沒有證件及上課,其父親為保險公司高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