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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玉菡在立法會委員會會議上進一步解釋對社工註冊局的不滿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在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就不滿社會工作者註冊局一直沒按法律要求,落實關於被裁定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士不能出任註冊社工一事,作進一步解釋。

他說,關於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現時已納入《2024年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附表2。「政府提出的最大擔憂是,刊憲差不多兩年,但註冊局仍沒有、我們覺得沒有做過任何寸進以落實附表2,為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建立任何機制。」

孫玉菡指的「刊憲」,是指政府於2022年5月16日在憲報刊登法律公告,指明《2022年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修訂附表2)公告》於同年7月22日實施。該公告將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納入《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附表2,規定被裁定干犯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士,依法不能擔任或不能繼續擔任註冊社工。

孫玉菡指出,政府由公告生效第一天開始,已去信並多番催促註冊局訂立機制。「為何要訂立此機制?如果大家參考《條例》附表2,原有的罪行譬如謀殺、性罪行、虐待兒童等,並不需要訂立機制,因為很清晰指出哪一條例、犯哪一款、哪一項,這當然不需訂立機制。但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並非這樣寫,只有一項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因為危害國家安全會隨着時勢和情況的變化而有所不同,所以這是比較一般性的表述。正正因為這是一般的表述,我們很強調,註冊局一定要訂立機制,機制包括想辦法——最好是主動——收集有沒有人犯了或可能犯了類似的罪行。」

他續說:「若你覺得搜集到有人可能犯了,它就要斷定他是否真的犯了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若你認為犯了,便需有機制立即處理這些個案。然而將近兩年,此機制完全無影無蹤,沒有任何寸進,我們覺得很擔憂,註冊局絕對有失職之處。」

孫玉菡又表示,過去兩年,政府至少發現10多宗個案違反了嚴重罪行,包括管有危險藥物、販運危險藥物、盜竊、藐視法庭等罪行,均獲得社工註冊。「我想在此澄清,我們並非反對一些犯了罪的人或更生人士做社工,現時的條例都容許。我們提出的擔憂是,註冊局的分寸是否拿捏正確。因為你見到與附表2,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訂立機制恰恰相反,有些個案涉及很嚴重的罪行,即使有些註冊局成員強烈反對、強烈質疑,可否看清楚才做,註冊局又強行要通過,好像只爭朝夕、非要通過為止,我們覺得是否分寸拿捏不好?」

「因為若你覺得有一個犯罪的人,希望給他機會再做社工,這沒有問題,只要他並非犯了附表2的罪行;但若註冊局有成員提出很強烈的聲音,是否應該謹慎一點、小心一點檢視?因為你要顧及一方面他想做社工,但另一方面他要服務人群,社會大眾怎樣看?大家是否覺得沒有疑慮,覺得放心?我覺得這方面要做得小心一點,過去兩年註冊局的行徑,我們覺得分寸拿捏得不好,明顯偏在一邊,只在聽一種聲音,我們覺得擔憂。」孫玉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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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圖片:孫玉菡在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進一步解釋對社工註冊局的不滿。

主圖片來源: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