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創辦人任正非之女、首席財務官孟晚舟週五(12月7日)在溫哥華出席保釋聆訊,美國指控她對多間金融機構作出不實陳述,屬欺詐罪,最高面臨30年監禁。
《明報》報道指,46歲的孟晚舟週五現身卑詩省最高法院,美方指控孟晚舟約10年前向多間跨國金融機構作出不實陳述,隱瞞香港星通公司(Skycom)與華為的關係,將禁售的電腦售往伊朗,此屬欺詐罪,最高面臨30年刑期。法官決定週一(10日)繼續聆訊。華為回應稱會繼續關注聆訊,相信加拿大、美國的法律體系會作出公正結論。
報道指出,孟晚舟在過去11年獲發至少7本不同護照,包括4本號碼開首字母為G的中國護照和三本號碼開首字母為K的香港特區護照。報道指美國司法部門文件並未指明孟晚舟是否同時擁有7本護照,亦沒有指明護照至今是否有效。孟晚舟代表律師馬丁(David Martin)在庭上稱,孟晚舟大部分護照已經過期,現時她只持有一本中國護照及一本香港特區護照。她這次用香港護照過境加拿大,拘押時已被加拿大政府取走,中國護照正從中國寄來,亦準備交出。
《明報》又指出,據香港公司註冊處記錄,孟晚舟於2004年在華為技投資有限公司週年申報表中申報持有號碼開首為P的中國護照,為中國「公務普通護照」。據外交部稱,公務普通護照會頒發給「縣、處級以下國家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國有控股和國有參股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外交部批准可以持用公務員普通護照的其他人員。」中國《國籍法》表示,中國不承認公民具有雙重國籍,而據入境處解釋,內地居民若獲發單程證來港,內地當局會註銷戶籍,中國護照亦會失效。但如因工作或讀書留港7年獲得永久居民身份證,並申請香港護照,又未有返回內地,則內地當局未必得悉,不會取消戶籍,有可能會同時擁有有效的香港和中國護照。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指出,持有特區護照不會同時持有內地護照,是屬「二擇其一」。她舉例,身邊的內地朋友在港領取特區護照時均有將中國護照交回。但她認為,內地和特區護照持有人同屬中國公民,同時持有兩本護照並無違法,是「一國兩制下的政策」。
公民黨議員、大律師楊岳橋則表示,持特區護照即「放棄內地戶籍及身份,邏輯上是移民至香港,需聲明放棄內地身份」,質疑孟晚舟同時持有兩種護照是否沒有作出聲明或者作虛假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