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校園鍾期榮博士文選

奮鬥者的足跡

(一) 歐遊反港 開墾文化沙漠

一九五五年五月,我(鍾期榮)和外子胡鴻烈決定結束歐遊十年的留學生涯,買舟東返,一心想重投祖國懷抱,將所學報效國家,為人民服務。

不料來到香港這彈丸小島後,才發現老牌殖民主義統治的香港,是一片文化沙漠!當地居民,早已數典忘祖,以自稱英籍為榮。當時若用中文向任何政府部門查詢或申請,是不被接受,亦無人受理。貧民窟生活環境惡劣,兒童街邊嬉戲,或淪為乞兒,亦屬司空見慣。要經過十多年社會人士同心致力,呼籲推動,到一九七○年代,才完成小學的免費義務教育。然因發展迅速,人口眾多,因應當時迫切需要,只能推行半日制的小學教育,使兒童生活不平衡的陋習積弊,至今仍難以清除,殊堪關注!

從一九五六年開始,我便投入了大專教學生涯,當時聯合書院初創,我有幸擔任了兩個課程,有幸和其時大多從內地遷徙來港的青年接觸,了解到他們的思維和感想。同時,我也在浸會學院講授課程,擴廣了接觸面,使我更鞭策自己不斷持筆寫文章,批評當時的社會問題和促請改善。當時我寫了一篇論文《是否應嚴懲阿飛》,於一九六四年十一月三十日至十二月三日在香港星島晚報連載,引起了極大反響,甚至我被視為救星,經常被邀請去各社團、宗教性或地區青少年工作中心作專題演講,共同熱誠地探討和致力於社會福利促進。

一九六四年,中文大學終於在輿論的大力促請下,經富爾頓報告書的通過正式成立。要到這時,才打破香港大學獨領風騷半百年的壟斷局面。

(二) 服務浸會學院 創立碁石

一九六七年,我接受了浸會學院的邀請,放棄在崇基、聯合等院校任教,專任浸會學院社會學及社會工作學系系主任,講授社會立法、社會福利行政、社會問題等,兼督導社會工作學系學生在社會服務機構實習。六八年更兼任文學院院長。從朝至暮,投入極度繁忙的工作。在我苦心經營下,浸會學院很幸運通過了港府的評審,獲承認為本港第一間依「專上學院條例」註冊之院校。其後更被納入大學及理工資助委員會(現稱大學資助委員會即UGC),進而成為今日之浸會大學,我的苦心實幹,到此可說看到花開結果了。

(三) 創辦樹仁學院 獲註冊承認

一九七一年四月,我拖疲憊不堪的身心,離開了服務十四年的浸會學院,原擬息影林下。奈何宿願未了,眼見當時成千上萬的中六畢業生,百分之九十八均被拒於大專門外,被迫失學之情況堪虞,激於同情,遂毅然與外子胡鴻烈大律師手,共創樹仁學院,以「敦仁博物」之校訓,冀推行仁者教育於當今,為宏揚中華文化繼往開來,再創新猷。

經四年多的埋首耕耘,樹仁學院終於一九七六年六月經評審通過,獲港英政府承認為本港第二間依專上學院條例註冊之高等院校。一時校譽躍起,由開辦時之三院六系增至十三系,原註冊學生不及三百躍至二千四百餘人。原校址不敷應用,乃申請撥地建校,並另購灣仔萬茂里校舍以作過渡。

(四) 堅不改制 備受歧視

正當樹仁大業欣欣向榮之際,港府突於一九七八年十月十八日,發表《高中及專上教育發展白皮書》,建議認可的三間專上學院:浸會、樹仁、嶺南改行「二二一」制,即二年中六、七預科,二年專科及一年高級進修課程,由港府給予財政資助。樹仁經全校學生記名投票表決,有百分之九十四同學堅持要維持四年學制,校董會為尊重學生意願及全校利益計,乃婉拒港府經援,維持四年學制。不料因此竟開罪當朝,從此被列入黑名單,備受歧視與不公平對待,用最簡要而直接發生的事例列舉如下:

(1) 一九七九年十月二十日,港英政府公佈《公務員薪俸檢討第一次報告書》,建議將「行政主任」、「法庭傳譯員」、「中文主任」及「訓練主任」四職入職資格,由原訂專上學院文憑提高至大學學位。經我校同學組成聯合委員會,據理力爭,向社會公開呼籲,醞釀多時,才不了了之。但在此同時,港英政府將大學學位起薪點提高為二十點,將大學入學試合格者的起薪點則降低為十四點,使介乎大學入學試與大學學位之間的專上學院文憑頓失依據(按原訂大學學位為十七點,大學入學試為十五點,介乎二者之間的專上學院文憑乃是十六點)。此種明顯不公平至今仍推行。

(2) 一九八二年初,港府發表了《社會福利人力工作小組》報告,將正施行的見習助理社會工作主任計劃 (Cadetship Scheme) 取消。原來此計劃是專為四年制社工文憑生而設的兩年訓練計劃,使參加計劃者於訓練完成後,可晉陞為助理社工主任 (ASWO),以補當時社工人手的嚴重不足,亦使四年制社工生(即只有樹仁社工生)獲唯一晉升的途徑。不料港府又出彌反彌,取消已賦予樹仁社工生的既得權利,使樹仁社工生大受打擊,聯名表示不入職社工以示杯葛。

我自一九六七年起以辦社工系著名,至一九八二年我一手創辦的樹仁社工系也正是最受當時社會人士讚賞而享譽甚隆,經此嚴重打擊,嘔心瀝血,唯有收拾創傷的心靈,再創新天地。即於一九八一年五月,與美國阿拉巴馬州州立大學社會工作學院 (School of Social Work, University of Alabama) 合作,在港首創社會工作碩士課程第一部份 (PART I, MSW) ,為樹仁社工畢業生開闢進修之途,使樹仁社工畢業生經TOEFL試考獲550,可入該第一部份進修,在港完成規定各科及實習,成績達到一定水準,可赴美升入阿拉巴馬大學社會工作碩士課程第二部份(三十學分),以九個月至一年時間完成,獲該大學頒授碩士學位。此學位已獲美國社會工作教育聯會及香港社會福利署承認為入職之資歷。

(五) 自建校舍 業績輝煌

我們在寶馬山頭,獲港府撥贈官地一幅,其實是一個斜度很大的山坡,後面已建成高矗林立的大廈,故開山闢地工程至為艱難,經過六年半的施工,才能於一九八三年完成地基工程。剛巧該時香港主權談判尚未開始,前景不明,一度大量資金流出,房地產不振。但我們為了表明對香港前途的信心,決定傾家也要完成建校工程。我感到很幸運的是:每當步入重大關頭,需要超乎尋常過人的勇氣來作決定時,胡鴻烈總是毫不猶疑的給予我支持,使我敢於承擔任何嚴重後果。事實証明我們的決策是百分之百正確,只須十八個月日夜施工,矗立於寶馬山,樓高十二層,建築面積凡二萬二千平方米的現校舍,便展現在世人眼前。樹仁學院上下歡欣進入新校舍,並於一九八六年一月二十四日由故港督尤德爵士為新校舍主持正式啟用禮,致詞時並說:「新校舍的興建,顯示了樹仁學院自一九七一年創辦以來的成長;這個成就足以使學院的校董會、校監及教職員引以自毫。」該校舍的建築費及各項設備,是我和胡鴻烈將我們所有的一座私人樓宇變賣清償的。

樹仁學院自遷入新校舍後,為充分利用新情勢,必須突破港英的包圍,面向國際。我精心策劃,展開和採取了多項國際學術合作與發展。舉其著者言,有下列各項:

(1) 一九八五年首先與中國人民大學合作,共同培植中國法研究生。

(2) 一九八六年與北京大學法律系簽署學術合作協議,八七年即開辦中國法律專業文憑及本科學位教育,第一次招收本港學生在港進修中國法律。如四年內完成並取得一百卅三學分,修完必修及選修各科,論文通過,可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批准及承認授予中國境外人士的第一個法學學士學位。

(3) 其後國務院國家教育委員會副主任、主任先後蒞校訪問,贈送大批珍貴之圖書叢刊等予樹仁。

(4) 一九九一年,第一屆法律本科生畢業,為繼續深造所需,樹仁與北京大學合作,再創辦民法、國際法、中國古代文學、國際經濟法等碩士課程。

(5) 樹仁學院亦與英國格萊摩根大學 (University of Glamorgan) 於一九八七、八八兩年先後建立了法律學、會計學榮譽學士學位課程。

(6) 與英國列斯特大學 (University of Leicester) 建立經濟學榮譽學士學立課程。其後並因樹仁學生表現優異,列斯特大學特設立每年一名獎學金,為期二年,每年二千英鎊獎予成績最優之樹仁轉學生。

(7) 與澳洲渥倫崗大學 (University of Wollongong in Australia) 開辦商業學學士學位課程 (1989)。

(8) 與英國史特靈大學 (University of Stirling) 合辦英文為第二外語學士學位課程,及貨幣銀行財務學士學位課程。

使樹仁擁有最多合作課程,為本港青年提供多元化國內外升學進修的機會和選擇。

(六) 大學學制四改三 樹仁被孤立看待

正當樹仁學院埋首於提高自己學術水準,孜孜耕耘之際,港英政府突於一九八八年六月十六日公佈《香港教育統籌委員會第三號報告書》,建議將大學學士學位課程的年期劃一為三年,一年制預科取消,統一為兩年,即以「五二三制」(與英國本士教育制度看齊掛勾)取代現行的「五一四制」,一時社會震驚。十月廿六日我和部份樹仁同工同學參加了關注學制和平大集會,在立法局旁側的遮打花園靜坐了數小時。立法局辯論堅持不下。

一九八九年二月二日,中文大學、香港大學、樹仁學院數千學生,為反對大學四改三憤怒地走出校門,舉行了和平大遊行。但大學四改三終於在行政局通過下實行。

一九八九年十月十一日,港督衛奕信施政報告中宣佈:從該時至一九九四至九五年,將擴大增加大學學士學位課程一年級學額增加至15,000個(後改為14,500個)。對此我們深表贊同,欣慶香港學生可有機會接受大學教育,除表示極力支持外,並願投入此擴大計劃,共同為本港高等教育作出貢獻。遂於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廿七日正式以書面向教育統籌司(當時稱司,現改稱局)陳述理由及要求公平對待。

一九九○年二月廿三日教育統籌司复函校董會主席及學生會,略謂:

(a) 鑑於現時至1994-95年進一步擴展專上教育的計劃,由於考慮到本港專上院校目前及將來的學位數目,當局認為不適宜將樹仁學院升格為一間受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院校;

(b) 當局不反對樹仁學院要求香港學術評審局對其進行學術評審,以便學院可以作為一間提供學位課程的私立院校。

教育統籌司楊啟彥

(賴國代行)

尋求學術評審看似多麼冠冕堂皇的大道,但評審局既未訂明任何具體客觀標準,郤要求未受分文資助的樹仁學院與港府每年以拾億元計的資助大專看齊。除非脫胎換骨,將你徹底變成了另一個東西而不是原來的你,沒有了原來的特色、宗旨、本質,否則是很難通過評審局的要求。經過五年的摸索,內部改組,不斷改善教學水準,設立多個委員會推進教務,成立研究基金,鼓勵教師在職進修等,到頭來才發現所謂評審其實只是一個扼殺異己的擋箭牌,令人迷失的陷阱!

(七) 我辦樹仁的回顧與總結

在我創辦和悉心掌理樹仁,已經歷了二十七個寒暑,我亳無保留地全心為教育事業奉獻了我的一生生命、青春、歲月、精神和心血,也用盡了我的生命之火,點燃了這永遠川流不息的學院生命。從零開始,從無到有,我和胡鴻烈悉心籌建了樹仁的現校舍和十九層高的圖書館綜合大樓,擁有廿四屆畢業生約一萬三千名,分佈本港各行各業,嶄露頭角,也培養了工商管理碩士、社會工作碩士共三百多名,和北京大學合作法律本科畢業生五百餘名,及民法、經濟法、國際法、中國古代文學等碩士百餘名。樹仁學院一向純私人經營,不用納稅人分文,為香港社會培訓出如此眾多專業人才,對香港社會的長期穩定與繁榮,無可置疑地作出了一定的貢獻。國務院副總理李嵐清先生於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五日單獨在中南海接見了胡校監和我,對此作出肯定。

樹仁學院因採用四年制,與歐美中國世界主流吻合,加以素重質素水準,早已贏得國際承認,樹仁畢業生可直接申請入美英中各大學研究院深造,攻讀碩士或博士學位,完成後留國外或返港任職教者,不勝枚舉。此外,樹仁畢業文憑亦獲專業團體或學會承認等同學位,給予豁免專業考試中大部份試卷優待。舉其著者言,有下列多種。計

(1) 美國國際教育研究基金評審服務處 (The Credentials Evaluation Service of the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Research Foundation Inc.) 承認我校畢業文憑108個學分等同國大學之學士學位,使我校畢業生可在美國繼續深造,以獲取碩士學位、律師或會計師資格。

(2) 英國檢定會計師公會 (ACCA) 與香港會計師公會 (HKSA) 自1994年起實行新制,豁免本校會計系畢業生免考專業試十四卷中七卷。

(3) 英國律師公會 (Law Society in England) 於1989年承認我校法商系及法政系畢業文憑等同學位,可參加律師專業資格考試 (CPE)。

(4) 英國特許秘書及行政人員公會 (ICSA) 於1992年評審後,再度批准我校會計系畢業生豁免基礎部份及準專業部份 (Foundation & Pre-professional) 共九科之考卷,工管系則免考八科試卷。

(5) 英國國際會計師公會 (AIA) 於1995年經派專家來我校評審後,再度確認我會計系文憑等同學位,給予我會計系畢業生豁免其專業試十六卷中十二卷,只須考最後部份四卷。

(6) 英國管理會計師公會 (CIMA) 於1995年承認本校會計系文憑,批准豁免我會計系畢業生第一及第二部份考試共八卷。1997年3月該會更進一步批准豁免本校會計系畢業生第一、第二及第三部份之考試共十一卷。

(7) 香港律師公會 (The Law Society of Hong Kong) 於1998年3月承認及批准我校與北京大學合辦四個法律碩士課程:民法、國際法、經濟法、國際經濟法,及法律本科學位課程 (LLB) 符合其專業發展進修計劃 (CPD) 要求,該會會員(即在港執業律師)為完成CPD計劃要求,凡進修我校上述各課程者均獲承認。

凡此種種,均足以說明樹仁學院的文憑已獲得國際承認等同學位的對待,有利於我校畢業生成功地通過考試,取得專業資格,在港執業會計師、律師、大律師的亦甚眾。唯有港英政府不肯面對事實,不准樹仁頒授學位。所有港府資助的八大院校(包括公開大學)均行三年制,均可頒授學位;唯樹仁學院不予資助,行四年制,郤不許頒授學位,只准頒文憑,可謂唯香港獨有的怪誕,不合理的不公平現象!

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晨,我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親自目見証了主權回歸,當進行曲高奏,五星紅旗徐徐上升時,作為中國人的光榮與自豪感,像一股暖流衝上,使我熱淚盈眶,幾乎要大聲狂叫起來。

我為什麼會如此執,頑強地堅持自己的信念,一心一意要將樹仁辦好?很簡單,只因我深受中華文化薰陶,有強烈的民族意識。幼時讀歷史,對帝國主義的侵略常感到憤怒填膺。而在港四十多年來的孤軍奮鬥,使我更深覺教育的重要,教育繫國家之安危,民族之盛衰,社會之興亡。天下有一些基本的東西是比生命更重要的,是不可以用錢來買賣的。此無他,就是一個中國讀書人的氣節,一個人活在世上就為了要爭一口氣,一個士大夫寧可死而不可辱的骨氣!就為了要保全中國人的骨氣,我義無反顧地必須堅持,不能妥協,更不能投降。

今天,我覺得我已經完成了歷史的使命,我無愧於天地,亦無悔於今生。我很慶幸有一批非常盡忠職守的教職員,他們不辭勞苦,默默耕耘,春風化雨,使學生受益不淺;師生親切,上下同心,共為樹仁理想努力,乃我校所獨具之特色風格。樹仁有如石縫中掙扎出的奇葩,而這郤是我的腦汁、心血和生命灌澆出的!以百年樹人大業言,我在廿七個年頭中所締造出的一切成就,不能不算是一個不可思議的奇跡!但只要我一息尚成,我決不會放棄更上一層樓,願以此與所有關懷樹仁的人士更勉之。

/ 鍾期榮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