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與保育的爭議,能雙贏嗎?近日,西貢大浪西灣是否應被劃作郊野公園一事,在原居民及保育人士之間引起爭議,然而,相關爭議卻是失去焦點。
目前,議員劉皇發提出議案,要「把大浪西灣剔出西貢東郊野公園」,並極力遊說其他建制派議員的支持。然而,劉皇發提出的「官奪民產」的理由,卻是扭曲了事件的真相。事實上,儘管大浪西灣被劃入郊野公園,但對當地村民的產權並沒有影響,村民可以比照新界任何地區的居民,利用自己握有的丁權,向政府申請蓋建丁屋。根據過往經驗,居住在被劃作郊野公園地段的居民,若申請建丁屋,其審批很快便獲批准了。由此可見,劉皇發有關「官奪民產」的說法,言過其實。
這次爭議,來自多年前商人魯連城計劃在大浪西灣蓋建豪宅群事件,後來工程遭不少環保團體反對,暫時擱置。因此,村民希望藉著劉皇發這次提案,為他們「平反」。事實上,西灣位處西貢後海灣,風景怡人,深得遊人喜好。但由於車子不能直達,遊人須攀山下坡約四十分鐘,才能到達海邊,正因此,儘管有這般迷人風光,遊客卻也不多。作為原居民,自是希望大浪西灣蓬勃發展,豪宅一旦蓋好,將馬上使該區興旺起來,他們則獲得直接利益。這一點,不僅一般市民明白,連環保團體也是明白的。但大浪西灣的村民必須了解,這種因周邊環境發展起來,從而為他們帶來利益的情況,不是必然的,也不是法律予以保障的。法律對他們的保障,充其量,就是丁權。
當然,不是沒有折衷的方法,在某些政府劃作郊野公園的區域,若對市民財產造成損害,受害者是否可以向政府申請賠償?如果政府打開這一綠燈,未嘗不是一個雙贏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