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辦和中聯辦昨日發稿譴責主持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選舉的公民黨議員郭榮鏗,質疑他們違反宣誓誓言,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香港大律師公會今日(14日)就評論發表聲明,呼籲有關部門就立法會事務及蒙面法裁決的評論保持克制。
大律師公會引述《基本法》第 22 (1) 條表示,「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
公會指出,港澳辦及中聯辦作出的公開評論及聲明涉及香港特區根據《基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均屬於行使公權的行為,容易令公眾將有關評論視為違反《基本法》所保障的「一國兩制」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