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新聞

報章社評節錄3.25

《蘋果日報》

對強國敬而遠之
疫情至今遠未受控,疫後重建更是言之尚早。毋庸置疑的是,強國積重難返,重蹈沙士覆轍,拖延發佈武漢病毒疫情,以致全世界疏於防範而付出沉重的人命、經濟代價。今後世人勢將對強國「另眼相看」——運用一切可能運作的科技,包括衞星以至人工智能,嚴為實時監察強國的一舉一動,以免再次給殺個措手不及。這個戒心將打擊強國的國際政經商貿關係、縮窄其政治活動空間,自不待言。跟習近平齊名的「一帶一路」恐怕將從此休矣。

《東方日報》

無能抗疫無奈封城 末日政府末世瘋情
這些店舖無辜受牽連蒙受損失,政府執法抗疫不力,商戶惟有自救,為食客量體溫及檢查手上有沒有手帶,換句話說,承擔原本應該由政府做的防疫工作,而官員不但沒有適時改善,想到的方法都是斬腳趾避沙蟲,治標不治本,例如舉報熱線,並呼籲市民自律,及宣布計劃修例暫時禁止食肆賣酒,表示有確診個案與酒吧消費有關,希望立法能令社會安心。這是把責任與損失都推到商戶身上,若果檢疫隔離工夫做得充足,又怎會有大量漏網之魚?廢官把關,市民旦旦有是哉,又豈有安心之日?

《明報》

減少高風險場所群聚 人人忍痛抗疫為大我
「禁止飲酒」本身與防疫沾不上邊,可是「禁酒」與「禁止場所售酒即場飲用」,其實是兩個不同概念,後者是要避免人們聚集在飲酒地方消遣作樂,現在港府亦非禁止市民飲酒,不能將兩者混為一談。疫情之下,在外進膳風險當然比在家吃飯、自攜飯盒又或吃外賣要高,若疫情嚴重惡化,為了減少社區人際接觸,勒令所有食肆停業又或只准外賣,也許亦是迫不得已之舉,惟現階段是否有必要「去盡」行到這一步,亦需認真思考。部分打工仔必須上班服務大眾,當中很多人始終要靠光顧食肆解決三餐,食肆全面停業帶來的連鎖效應,有可能導致社會運作半癱瘓。理論上,「只准外賣」是一個解決方法,惟人手限制注定不可能做到人人可享「上門外賣」服務,到頭來大批人在食肆排隊等外賣,難免亦有群聚風險。

《經濟日報》

關愛包容回港人士 全城嚴捉違疫劣民
檢疫人士外出是不道德、不負責任行為,因他們從高風險地區回港,可能是潛在帶菌者。數據顯示,自1月底以來,全港市民高度防疫下,才將疫情控制住,每天新增確診數字控制在單位數,但自上周二起卻呈雙位數,過去8天累計增加229宗,當中74%屬輸入個案。
既然勸喻自律無效,惟有靠社會監察。港人為了自身和社區安全,倘若發現有人違反檢疫令,用手機拍下證據,並立刻報警,以便警方拘捕。港府不要空言零容忍,要說到做到,務必作出檢控。違反檢疫令屬刑事罪,最高可判監半年和罰款2.5萬元。

《信報》

防疫不能自靠自律 政府有責執行他律
香港人在這三個月期間,一般來說自律優良,完全懂得戴口罩保己護人的道理,否則確診和死亡數字比起內地和外國不會相對偏低,這一點值得讚許。問題是為德不卒,社會上逐漸出現防疫意識鬆懈的不良現象,戴口罩的人少了,抑且有為數不少的「自私鬼」違反隔離令隨處活動。網上流傳一段短片,十三歲女童手上繫着藍色隔離追蹤手帶,與一名中年男子在沙田一間餐廳用膳,見義勇為的鄰座食客拍下過程並且報警,事後女童被送往駿洋邨檢疫中心。這是典型的缺德行為,但也許只是冰山一角,畢竟衞生署追蹤監察不嚴,容易讓相關人士心存僥幸,以為通街跑不會令人察覺。

《大公報》

犧牲部分自由以確保公眾健康
針拮不到肉不知痛,曾經嘲笑中國對疫情“反應過敏”、“打壓人權”的西方國家,如今殊途而同歸,有些方面之嚴厲程度有過之而無不及。這足以證明,自由非絕對,在疫癥全球大流行時,過分強調個人權利不可侵犯就是對公眾利益的侵害,是對人類的犯罪。沒有“封城封國”,結果就是“傾城傾國”;不限制個人自由行動,何異放縱瘟疫自由傳播。
為抗疫而約束個人權利,已然成為國際標準。“一國兩制”下的香港,很多人服膺西方那套價值觀,認為個人權利至上,甚至有人喊出“不自由毋寧死”的口號。如今,西方社會為抗疫而暫時犧牲個人權利,那些“逢中必反”、“逢洋必尊”者能不重新思考嗎?

《文匯報》

違反檢疫令後果嚴重 政府市民應合力制止
首先,接受檢疫令者必須認識到,自覺守法居家隔離,是本港作為法治社會的最基本要求,違反檢疫令是刑事罪行,將會留下案底,在人生留下不光彩的記錄,接受檢疫令者不應以身試法;更重要的是,自覺守法隔離,是保護自己、家人和公眾的必要之舉;貪圖一時之快,違規擅離居所,造成社區傳播,害己害人,盡顯自私自利、不負責任,將會受到法律、輿論和良心的譴責。
其次,監督違反檢疫令者,關乎公共健康安全,普羅大眾有義務和權利履行公民責任,積極向政府舉報。有在不知情下接待過違反檢疫令者的食肆東主坦言,違令者實在太自私,為一己私慾,導致全港700多萬人冒可能染上病毒的風險,太過不合理及無公德心。他呼籲同業,加強留意顧客中是否有隔離人士,若發現立即舉報,因為抗疫是需要所有人齊心合力,絕不可以姑息。接受檢疫令者並非洪水猛獸,相信大多數人亦能守法檢疫,但對於違令者,市民必須盡一己之力制止,通過政府熱線舉報、網絡曝光等多種形式監督,讓檢疫令發揮成效。

《南華早報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When bureaucracy harms public health
The city’s public security bureau has finally reflected this popular sentiment to a degree, with a statement that it was withdrawing an official reprimand issued to Li and saying it would learn lessons from the case.
This was after a state investigation team found that a local police station had mishandled the matter by issuing improper instructions and following irregular procedures, according to a report released by the Central Commission for Discipline Insp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