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新聞

報章社評節錄10.3

《蘋果日報》

不煞停警暴香港難有寧日
抗爭者行動升級除了反擊警隊濫暴外,更因為特區政府對市民的合理訴求始終不肯正面回應,特別是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今次政治危機,更是始終不願考慮,反而以擔心影響警隊士氣為由而一再拒絕,令市民感到根本無法以制度內的渠道解決危機。換言之,特區政府的剛愎及與民為敵是暴力惡化的根源,要解決問題,要和平理性解決紛爭,特區政府得首先正面回應市民訴求。只有這樣,使用暴力的誘因才會消失,街頭衝突才會逐步消弭。

只可惜,從北京到特區政府到警隊上下在社會血痕纍纍下仍堅持以更強暴力壓制抗爭者及市民。在警暴不收斂下,受嚴重傷害、被無理拘捕的市民將越來越多,市民對警隊及政府的敵意、恨意則越積越深,回歸理性對話固然成泡影,街頭暴力、流血大有可能成為新常態,並對法治與秩序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

《東方日報》

是非不分陷瘋狂 暴力港自取滅亡
看現在狀況,反對派必定試圖從一切法律途徑,務求令荃灣開槍警員成為七警翻版,若最終判定開槍警有罪,肯定警方的反彈將會更大,不排除會集體罷工,試問維護法紀竟然會受罰,誰還敢執法?香港政府不作為,現在靠警隊勉強維持基本社會秩序,如果執法者也拒絕再做磨心,香港可以正式宣布「壽終正寢」。一國兩制,沒有力量能夠撼動一國,但一批黑衣黃心雜牌軍便可以摧毀兩制,一國縱強,顏面何存?

一宗警察開槍,是非分明,就如照妖鏡,是人是鬼,聽其言,觀其行,一目了然。香港現在太多人是色盲,只看見黃色,黑白不分。諷刺的是,中國歷來「黃」禍不斷,黃巾之亂,種下東漢滅亡之因。黃巢之亂,加速唐朝衰敗。敗政出怒民,當民情失控,便會失常地造反,歷史上見怪不怪。上帝欲其滅亡,必先令其瘋狂。

《明報》

學生中槍掀惡鬥 警惕煽動仇恨操作
市民對警方信任跌至谷底,警方解釋未必能夠服眾,由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跟進,一定是最理想做法。現場片段顯示,中槍學生中槍後,警員未有即時上前施救,相隔3分鐘才有行動,會否與擔心暴力分子回頭反撲投擲汽油彈有關,暫時不得而知,警方在事件中的處理是否恰當,應當深入調查檢討,若中槍學生家屬認為有合理憑據,亦可考慮提出訴訟。可是話說回來,「行刑式開槍」、「寧願拉人都不救人」等強烈指控,是否滲入過多主觀判斷和仇恨情緒,似乎亦有商榷之處。

《星島日報》

請特首拿出治港的王道
特首是政務官出身,自稱不熟財經,決定是否派錢時,或忽視此舉對財經金融的嚴重負面影響,因為誤判而對經濟造成不可彌補的傷害,正如她因誤判政治形勢,而導致今日的亂局。本為特首出謀獻策的行政會議成員,部分在動亂發展至今,都沒有出來說過有作用的說話,表現非常失敗,甚至很「廢」,無盡應有責任。我們期盼特首不要一錯再錯。

《經濟日報》

港府須速息風暴 免零售掀結業潮
暴力衝突若持續,難指望聖誕生意有好轉,零售商即使撑得過聖誕,若農曆新年仍沒起色,根據過往經驗,可能在農曆新年前後無奈結業,意味大規模結業潮可能在明年1至2月出現,推高失業率。

零售寒冬只是經濟的冰山一角,財爺之前已預警,第三季可能出現負增長,技術上進入衰退階段。若從破產數字來看,今年首8個月破產申請達5,249宗,相當於去年7成,可窺見經濟形勢不妙的苗頭。經濟衰退已悄然殺埋身,各行業都會受衝擊,沒有人可完全倖免。

《信報》

硬脫歐風險未除 創奇蹟唯靠歐盟
約翰遜在脫歐問題上迴旋空間所以愈來愈窄,全因國會先下手為強,極速通過兩項議案阻止英國硬脫歐。然而,歐盟是否同意再度延長脫歐限期,大不列顛根本無庸置喙。約翰遜若能成功爭取歐盟支持新的方案,而歐盟又表明立場不容許英國再次要求延長脫歐死線,那麼《彭浩禮法案》便形同虛設,約翰遜更可反客為主,在國會拒絕接受新方案下,把如期於十月底無協議脫歐的責任和後果推卸給反對派。

《大公報》

縱暴派政客是不折不扣的謀殺犯
黑色暴亂與反修例無關,而是赤裸裸的顏色革命。為了延續暴亂火種,吸引國際社會關注,向特區政府及中央施加更大的壓力,反中亂港勢力需要不斷製造事端,他們巴不得流血,巴不得死人,不管死的是黑衣人、警員還是無辜市民。他們事先張揚要將「國慶」變成「國殤」,足證一早磨刀霍霍。可憐不少年輕人以為自己「救香港、抗不公」,正在從事一項「崇高」的事業,殊不知充當了別人的炮灰,這才是莫大的悲哀!

《文匯報》

看待開槍事件必須講清是非 杜絕製造仇恨才能止暴制 亂
消除仇恨才能凝聚止暴制亂的民意,而揭破謊言謠言,辨明是非黑白,才能避免部分市民受到誤導,讓仇恨失去散播的土壤。做到這一點,不僅要靠警方持續講清事實,駁斥抹黑,更需要政府作出更大擔當,更積極主動講清道理,明辨是非,立場鮮明、理直氣壯地反暴力、撐警方、護法治,牢牢掌握輿論的話語權,讓部分被誤導的市民、尤其是思維被扭曲的年輕人幡然省悟,擺脫蒙昧心智的仇恨情緒。這是政府扭轉當前形勢的最大責任,也是香港止暴制亂、走出困局的關鍵一步。

《南華早報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New pact strengthens arbitration role of Hong Kong
Previously, unless arbitration cases were actually heard on the mainland, requests from foreign parties for interim protection of assets or evidence were not recognised and they could be moved or destroyed ahead of a final decision. Under the pact, parties can now go to mainland courts for relief.

It is only a year ago that former justice minister Rimsky Yuen Kwok-keung rightly sought to dispel misconceptions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ingapore that the city could not be trusted to resolve arbitration disputes if they involved a mainland company. This pact strengthens Hong Kong’s hand as a place where commercial justice can be seen to be d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