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校園徵文比賽生活文藝欄

執法記錄公平處理(新聞評論參賽作品)

文:吳浩賢125022

芝加哥警察開槍打死黑人青年案,法官下令發布執勤錄像,把美警濫用警力的實況公諸於世。美警形象陷入谷底,為了重建公眾的信任,芝加哥市長伊曼紐爾要求警察局長麥卡錫辭職。
大家就記錄儀為黑人青年申冤而拍案叫好,卻忽略了一點:有誰能證警方提供的執勤錄像的真確性?
執勤記錄儀可助遏制濫用警權和修補警民關係。今年五月,美國總檢察長林奇,就向司法部以「抱以提高透明度,促進問責制,推進執法人員和他們所服務的社區公共安全巨大的希望」形容此方案。

可惜按照目前的情況而言,目標盡告落空。因為警察擁有和控制的畫面,形成「自己人管自己人」的尷尬情況。一言以敝之,現時的制度欠缺透明度。
全美近三分一警察部門已開始使用執勤記錄儀,但有關部門權力過大:可決定何時開始攝錄,錄像儲存期限,及將來使用方式。在新墨西哥州阿布奎基,司法部的調查發現,記錄儀甚少能提供起訴警員的佐證;即使手執證據,大多案件都不了了之。值得留意的是,在紐約警方較早前單方面制定了記錄儀的使用守則。當中明文規定,民眾無權檢閱記錄儀所得片段,同時列出此類記錄儀的目標:一、保障警員安全;二是收集證據。冗長的篇幅中,對透明度、私隱及問責卻隻字不提。
若要解決此窘境,應該把執法記錄儀交予公正的第三方管理。
第三方管理的模式易於執行,而且開支不大。事實上,交予第三方處理的同時,警察部門可省卻大量人手。例如不用設新職位,或花費大量資金培訓員使用新軟件。
除了帶來透明度和確立問責制,就執法記錄儀引入第三方管理,實際上有利於警察。錄像畫面將更具公信力,有效保護各持份者,特別是示威者、投訴人等,易於與警方起衝突的一派。
如果大眾期望執法記錄儀能履行其任,那必須平衡各方利益,訂立公平、明確的程序。蒐集證據本為執法者責任之一,巧用記錄儀,誰是誰非,鐵證如山,不辯自明。至少不用因個別人士拒絕作供,手執證據而無法在法庭上辨其真偽而躊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