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立法會宣誓爭議

城大生申覆核不滿劉小麗宣誓

立法會明召開大會,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押後宣誓,劉小麗則獲准重新宣誓。城大學生莫嘉傑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宣布劉小麗的就職資格已被取消,撤回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於10月12日裁定劉小麗宣誓有效的決定,以及聲明立法會主席無權再為她監誓。莫嘉傑稱,自己是為了全港利益及公義才提出申請,認為要正視立法會內有人違法的問題,不能讓有關人士「過關」。

代表申請人莫嘉傑的經民聯成員、律師莊永燦表示,劉小麗於10月12日宣誓時加插字句,以每6秒讀一個字的速度宣誓,令人難以明白誓言的內容,認為她不想受誓言中有關效忠特區及基本法的內容束縛,內容極有問題,違反宣誓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