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發新聞稿指出,近年落成的大樓包括位於學術樓(二)、學術樓(三)、創意媒體中心及學生宿舍Hall 10及11天台的綠化工程,已包括在有關大樓的建築規劃中,並已向屋宇署入則。不過,位於運動中心、學術樓(一)、康樂樓、鄭翼之樓天台的綠化工程,已按相關條例由承建商及其委託的認可人士評估,認為不是法例規定的建築工程,未有入則。此外,繼惠卿劇院的天台植被移除後,校方亦派工人移除學術樓(一)兩個實驗室天台的植被。
城大發言人稱,實驗室頂綠化草被沒有潛在危險,校方為釋除公眾疑慮,才決定進行拆除工程。城大教職員協會主席謝永齡則指,2015年底已發現校內多處失修,如天台積水、牆身剝落、外牆有植物生長,並向校方展示相片,認為有需要作大型維修保養,惟校方當時只是小修小補。
另外,城大於事發後曾發新聞稿,公布坍塌屋頂上的綠化工程由威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承辦,負責執行及核准綠化工程的認可人士為測量師陳佐堅,但對方指自己並非該工程的認可人士,工程亦非由他執行及核准。不過,城大再發稿指,威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於2015年3月及10月呈交城大的文件中,清楚顯示城大運動中心的綠化工程認可人士為「Chan Jor Kin Kenneth(陳佐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