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內容簡介
在2013年5月24日,網友「空游無依」於新浪微博披露,在埃及路克索神廟的浮雕上發現浮雕刻上「丁錦昊到此一遊」,隨即引起多番討論。消息傳出後翌日,另一網友「蠟筆小球」就報稱已經通過「人肉搜索」,找到「丁錦昊」的資料,並放在微博上。
雖然丁錦昊父母有立即道歉,但事件仍然持續發酵,更有人入侵丁錦昊的學校網站,每開網頁就會有「丁錦昊到此一遊」的彈窗,所有訪客必須先點「確定」後才能正常瀏覽網站。
上述事件引起各地媒體關注,大公報在5月26日也有報道有關事件,又同時刊登疑似丁錦昊微博及丁錦昊詳細個人資料,例如出生年月日、就讀學校、籍貫等等。我認為這新聞有違新聞道德,以下將會詳細剖析事件。
新聞報導分析
在新導道德理論方面而言,大公報在這則新聞上,採取了目的論(Teleology)。這個理論強調行為的道德評價是以它所帶來的後果來決定,如果結果能為多數人帶來最大效益的行動就是應該做的,而當中所牽涉的意圖或動機並不重要。這次大公報的報導確實令外界進一步瞭解該塗鴉者的資料,讓公眾去評評理,並以此警惕其他人不要塗鴉,否則會被公諸於世。
這則新聞固然符合多個新聞價值,在時效性方面,事件發生後翌日已經有新聞報道,因此最新的即時資訊,讀者會感興趣知道最近發生什麽事情﹔影響性方面,由於埃及路克索神廟的浮雕擁有三千多年的曆史,所以如果破壞了浮雕對文物保護有非常大的影響,令往後的參觀者不能一睹真正的歷史遺跡﹔在衝突性方面,由於塗鴉者是中國人,外界可能會質疑中國人的文化修養,並且會可能會引起埃及中國在國際上的關係,趣味性方面,塗鴉者在浮雕上寫上「丁錦昊到此一遊」,感覺就好像孫悟空在五指山上寫「齊天大聖到此一遊」的心態,讀者讀過西遊記可能會會心微笑,並會想知道塗鴉者個人資料及動機。
在目的論而言,這則新聞固然有新聞價值,能為讀者能帶來最大效益,並可以提供更詳細的資訊,可是這個理論的壞處就是會忽略部分人,包括塗鴉者及其父母、學校等。這個新聞發佈後,令更多人知道塗鴉者的資料,引來更熱烈的討論,有些人更入侵塗鴉者的學校網站,而塗鴉者的家人也受到不少傳媒追訪。以上種種都是目的論所忽略的。
另外,從義務論理學(Deontology)角度而言,行動的道德評價並非僅由其後果來決定,而是由符合道德原則與否,不過這一派的學者也有說過雖然後果並不重要,但壞的後果仍然是越少越好。在這篇新聞上,義務論理學者會主張圖片和資料要以合法的手段所得來,並且要符合新聞道德,但由於圖片和資料都只是微博其中一個網友經過「人肉搜索」所得到的資料,所以準確性方面令人懷疑,他們或者不會刊登這篇報道。
我認爲,大公報應該採取亞裡士多德的中庸之道(Golden Mean),他指出『任何事情都有過度、不及和中間等三種情況,「過度」與「不及」常常會破壞道德品質,只有位於中間的「中道」能保存道德品質』,在新聞道德而言,報導可以講出那個塗鴉者的年齡,但不應該刊登學校、出生日期, 因爲這些資料讀者不需要完全知道,對了解整個新聞也沒有太大的幫助。
新聞道德分析
在傳媒道德操守方面,有公平性、保密性、創傷、成見、準確性、真實性、客觀性、利益衝突、侵犯私隱和社會責任。大公報的報導手法明顯欠缺準確性、客觀性並侵犯私隐,在圖片處理方面亦不夠精確。
一、 侵犯私隐 (Invasion of Privacy)
傳媒在保護私隱方面,應該要保護報導所牽涉的人士,尤其是還沒有成年的少年。 大公報在是次報導裏,開宗明義公開了丁錦昊詳細個人資料。雖然丁錦昊在浮雕上刻字的確做得不對,但由於他還是年青人的關係,或許是還沒有成熟才犯下錯誤,公開了他的個人資料,不但會影響他日後的前途,在升學方面可能也會有困難。
另外,大公報還有刊登丁錦昊的學校,令有駭客入侵他的學校網站,開網頁的時候出現「丁錦昊到此一遊」的彈窗,嚴重影響日常運作。雖然讀者在好奇強的驅使下會有興趣知道丁錦昊的詳細資料,但對無辜的學校而言是一種壓力和負擔,除了要應付傳媒的追訪以外,還要花額外的精神去處理黑客問題。
報導嚴重侵犯個人私隱,把他的資料完完本本的報導出來,有違道德,由於塗鴉者並不是甚麽名人政要,他的學校、出生日期、籍貫等不會影響讀者對新聞的理解,因此,作爲有傳媒道德的機構,應該指出塗鴉者的姓名及年齡就已經足夠。
二、 準確性 (Accuracy)
傳媒工作者必須對所報道的新聞有肯定性,一定要確保資料是正確無誤,並且應該主動聯絡事件的主角,也要多次查明資料。
在這篇報導裏,大公報完全是根據網友「空遊無依」的描述來寫新聞, 但沒有查證資料是否屬實就刊登,所以資料有可能會出錯,準確性受到質疑。另外,由於報導很多内容都是根據網友及導遊的描述,加上圖片也出現「疑似丁錦昊微博」的字樣,因此令人懷疑記者所提供的資料不夠準確,那個微博根本不是真正的塗鴉者。「疑似」一詞非常含糊,好像免死金牌一樣,就算錯了,也可以推即責任,應該盡量少用。
三、 客觀性(Objectivity)
記者在報導的時候必須要做到不偏不倚,要從多方面和多角度的理解事情,不能側重任何一方。
在大公報的新聞内,我們可以見到文中很多資料都是由網民提供,也有導遊的説法,但就沒有塗鴉者自己和他的家人的對話,令報導偏重負面的一方,只是不斷的責怪塗鴉者,但就沒有提供詳細的動機,跟進報導等等
報導有過多網民的意見,當中有不少是網民的主觀情感,可信性受到質疑,例如一句:「看多了也真會有很想伸手摸一摸的衝動……有時很替這些古文物心痛,但又沒什麼辦法……」報導也會因此煽動民緒、民情,令新聞失實,及有違中庸之道。
四、 照片處理
在照片方面,報道登出了「疑似丁錦昊」的帖子及相片,但由於記者自己也不能肯定微博上那個丁錦昊是否真正的塗鴉者,因此用了「疑似」一詞,但如果那個人不是塗鴉者的話,就會變得很無辜,被無故牽連在事件裏。由於大衆對塗鴉者持反對態度,所以有可能會像又黑客入侵學校電腦一樣,在他的微博上惡意留言或者盜用帳戶等等。
新聞報導影響及建議
這則新聞在國際層面上非常轟動,全世界對中國人的看法也有改觀,連外國媒體也認爲中國人的素資下降,而家長也沒有好好管教;在香港方面,也引起很多聲音,由於當時正值奶粉搶購熱潮,因此很多人都會認爲内地人人均資素良莠不齊,繼而增加了中港矛盾。
至於是次的新聞報導違反了幾項新聞道德,包括在照片處理方面,還沒查明真偽任意採用網上資料,還刊登了疑似塗鴉者的樣子,讓全世界的人都可以看到,萬一那個人不是的話,更會嚴重影響他的個人聲譽,就算道歉也補救不了聲譽受損和精神上的創傷。因此我建議記者應該先核實圖片的真確性,最好可以在微博上直接問清楚他的本人。另外,如果要刊登圖片的話,也應該將圖片打格,以保護青少年。雖然他有犯錯,但仍然應該給他一個改過自身的機會,不應該讓全世界對他以後的行為定格。
此外,由於報導過於詳細的說出了犯錯者的個人資料,侵犯其私隐,讀者會覺得這個機構的公信力不夠,長遠而言會影響其聲譽。大公報作爲一份歷史悠久的報紙,應該要懂得甚麽應該登出來甚麽不可以,雖然說網民也在微博上瘋傳,但不代表一個有道德和公信力的傳媒機構,可以完全不經過删減就登出來。作爲第四權,市民要求記者作爲監察的角色,如果沒有經過思考就刊登出來,就會影響市民對新聞媒體的信心。同時,媒體也在犯錯者及其家人傷口上灑鹽,由於犯錯者的名字已經被公開,而家人也有道歉,如果再刊登多一些個人資料,就會令家人等難受,好像重新被審判一樣。我建議報導不應該有太多個人資料,例如學校、出生日期,這些資料不影響讀者對新聞了解,同時也會給犯錯者一個改過的空間,令他可以不用面對全世界人歧視的目光。
在準確性方面,由於記者還沒有証實資料,加上很多資料都是由網民提供,所以也會令市民對媒體的功能作出質疑,認爲報導可能內容失實。我建議媒體必須要對網上消息加以核實,不應該為了求快而使用不確定的資料消息來源。 同時,記者也應該盡量找多一些的目擊者求證,盡可能了解事實的全部,而不應該全部參考網民的「轉述」而撰寫報導。
最後,在客觀性方面,如果不能做到客觀,媒體的公信力也會受損。由於報導不夠客觀,内文也有很多觀情緒,可能會影響讀者對事情的判斷。因此,我建議報導應該加入多方面的看法,例如塗鴉者的觀點、其他保育人士、外國人士等等的觀點,用來平衡整個報導。
總結
總括而言,報道雖然以網上的方式作刊登,但網上的讀者群可能會比報紙的多,而塗鴉者的個人資料更加會被一傳十、十傳百的傳開去,這些資料無疑是一些花邊消息,但卻會令受害者包括塗鴉者的家屬及學校聲譽受損,有違社會道德。
新聞不只是一篇根據網民意見而寫出來的報導,而是經過記者多番查證,並且加入不同的觀點,才能成爲一篇全面的新聞報導。要做到這樣,記者必須要有良好的新聞道德操守,就算自己有很多資料在手中,也要懂得甚麽應該放出來,甚麽要保密。而且處理圖片方面,一定要顧及受害者的感受,不要爲了增加銷量而刊登一些比較私人的資料,圖片應該要能說出文字以外的東西,如果有更好的圖片而又不會令讀者及其他人難受的話就應該採用。
再者,作爲記者,我們也應該要明白到「人肉搜索」其實對被搜索的人造成很大壓力,早前疑似「13巴港女」的女孩,也因爲受不住壓力而痛哭,美國也有人因爲被搜索而自殺,傳媒也要理解到這個做法並應該提倡,最好對這些内容也不應該報導得太詳細。
雖然新聞道德有很多理論,包括目的論(Teleology)、義務論理學(Deontology)、中庸之道(Golden Mean),但在想採用哪一個理論做新聞的同時,也要得到上司的批准,並要符合該新聞機構的標準,當然在處理新聞上採取平衡,不要太激進,使用中庸之道才為良策。
Reference: 丁錦昊遭人肉微博資料曝光 疑係南京15歲中學生 [ http://life.takungpao.com.hk/q/2013/0526/163535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