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早(4日)繼續辯論《國歌條例草案》(國歌法),期間人民力量陳志全和議會陣線朱凱廸攜帶臭水肥料示威,現場傳出惡臭,會議一度暫停。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下午4時許續會,許智峯亦灑臭水示威,梁君彥其後宣布立即進入法案表決前的官員發言環節,不准議員再發言。最終法案以 41 票贊成,1 票反對獲得通過,《國歌法》將於本月 12 日刊憲,之後會正式生效。
建制派「班長」廖長江譴責陳志全和朱凱廸的行為,認為事件可能構成刑事罪行,稱有立法會工作人員受襲及國歌法三讀被惡意阻撓。有建制派議員會後表示到灣仔警察總部,就三人攜臭水示威一事舉報。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指,有關條例是希望尊重作為國家象徵及標誌的國歌,並非如坊間有意見指是惡法或壓縮言論空間。對於民主派提出的修正案,他指違反相關條例的行為,或會涉及大量人士及網上行為,搜證及調查需時,認為縮短檢控時間會影響有效執法,故不支持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