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在香港電台節目《千禧年代》時表示,香港特區居民日後參選或就任公職時須當依法簽署文件或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譚耀宗表示,以往的選舉,簽署確認書並非指定程序,選舉主任可以酌情處理,公職人員簽署確認書將成為法定要求。他表明,以前可簽可不簽確認書的做法奇怪,出現很多公職人員不簽署的情況。
譚耀宗亦表示,「港區國安法草案」很大程度上已採納了香港的意見,考慮到一國兩制的運作,不會影響香港市民現有權利和自由。他指,港區國安法的拘捕等絕大部分行動會在香港執法。只有極特殊情況,例如是國際相關或當香港已毫無秩序可言的情況下,才會安排案件送交內地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