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強昨天在人大發表其總理任內首份工作報告,這也是十年來首次不提「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政府工作報告。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安撫」人心,聲稱「一國兩制」已包含「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毋須每年都在總理工作報告中提及。不過任何頭腦稍為清醒的人都嗅到事有蹺蹊,只怕此後日子更不好過。
最近北京當局一再向香港人發出「你失寵了」的訊息。首先是宣布將APEC財長會議香港的「承辦權」收回北京。接著人大委員長、港澳協調小組組長張德江強調香港「高度自治不代表完全自治」,他除了重申中央對特區有「任命權」外,還額外添加了一個所謂「監護權」,將基本法規定的外交、國防事務、任命特首和主要官員,以及法律須人大常委會備案等,統統歸納為所謂「監護權」之內。
這次李克強不但一反過去十年來的「傳統」,不再重申要貫徹「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其工作報告中還多了這麼一句:「全面準確落實基本法」,相信這話除了再次宣示香港普選必須跟從「中央版本」的基本法外,就是叫香港人必須服從北京的「監護權」了。
非常可悲,97至今已經將近17年,香港人還是要每年從北京領導人的工作報告及對香港的各種「訓示」中,猜測那個喜怒無常的大家長的「最新」意向。李克強說要「全面準確落實基本法」,但何謂「全面準確」,最終還不是北京當局說的才算數?所以任基本法如何白紙黑字對「高度自治」作出了各種規定,香港人始終要看大家長的面色,畢竟香港自97後,就回歸到了《雷雨》、《家》《春》《秋》的世界,如何能躲得過大家長的「監護」?
《香港評說》 馬偉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