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爭議社會新聞

回應反送中遊行 林鄭稱充分證明市民享有言論、集會及新聞自由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在特首辦大堂會見傳媒,回應昨日反對《逃犯條例》修訂的遊行。她表示,昨日遊行人數眾多,集會大致和平有序,充分證明香港是文明社會,市民享有基本法賦予的言論、集會及新聞報道自由,希望這件事能夠再次印證,香港回歸22年,受基本法保障的自由十分堅實,指有人擔心香港是否仍然是自由的地方,認為昨日的集會能釋除疑慮。

林鄭月娥重申,香港是自由開放多元地方,市民對於許多事有不同看法,而近年涉及敏感事件的議題,意見漸趨兩極化,政府會尊重。她指作為特首,在今次爭議中已盡量取得平衡,和作出正面積極回應,履行她希望香港能成為法治文明及和諧包容社會的堅定承諾。

林鄭月娥否認,昨日曾跟中央政府代表開緊急會議商討局勢,又否認修例是中央授意,稱提出修例是她認為應堵塞法律漏洞,而獲北京同意。她又表示,相信中央政府已注視到遊行反映的民情,毋須她再向中央說明。

林鄭月娥提出,政府將會在修例草案12日交立法會通過前後,作4項措施,以釋除公眾疑慮。第一,加強密集向各界解說修例內容及目的,即使立法會通過修例,之後仍會繼續;第二,加強修例後的人權保障,並具法律約束力,政府將會在二讀前向立法會提交相關的政策聲明,以立此存照,在啟動個案提交時,可以要求請求一方加入進一步的限制,請求方滿足限制,才可提出移交申請;第三,因應部分政黨較早前的建議,政府會定期向立法會匯報每宗移交個案的進展;第四,針對有人認為今次的移交是一次性,林鄭月娥重申當局長遠是希望與各地區簽訂移交逃犯協議,特區政府會加快跟內地和台灣等不同司法管轄區,落實以長期協議形式來移交逃犯,並以附屬法例形式交立法會通過。

她強調,社運團體不要以激進行動,阻撓立法會審議修例,當局會全面追究午夜前後示威者作出的暴力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