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單程證該由誰審批?

由於自由行及雙非孕婦產子引出的一些爭議,促使香港社會熱烈討論起「單程證審批權」誰屬的問題。到底,每天150個大陸入境香港的「單程證」名額,應該由誰來審批呢?

目前情況,審批權是落在大陸各省地方政府手裡,這將出現什麼問題?首先,不用花太多時間去證實的是,各省地方官員貪污成性,當官員手上握有居留香港的審批大權的時候,很難不以權謀私謀利。比如說,向申請者索取一定「手續費」、「檢驗費」,這已早有聽聞。如此下來,對申請者來說,是非常不公平的,往往更成為有錢有勢者定居香港的便道。這樣,便無法達到單程證使得部分人家庭團聚的良好願望。另一方面,看在部分「陰謀論」者眼裡,單程證審批權掌握在大陸手裡,港人將無法控制什麼人將會進入香港,他們擔心,北京會藉此權力,輸入一些對香港整體社會發展不利的人,包括對民主政治持負面態度,在選舉時不會投給民主派的人等等。

以上兩個主要是港人要求取回單程證審批權的原因。事實上,自從2003年中國大陸開放部分城市港澳自由行之後,由於人流密集,加上孕婦床位、奶粉、住房等等資源的競搶,中港矛盾日益加重。這也是港人要求奪回審批權,將移入人口的主導權搶回來、重新規劃人口結構的主因。

事實上,近年的中港矛盾,已經激化到前所未有的層次,相信這也不是北京所願望看到的。既然如此,將單程證審批權交還給港人,無疑是一個降低兩地人民怒火的好方法。更何況,既然是「一國兩制」,港人為什麼連批准什麼人進入及居留的權力都沒有呢?有關這一點,北京應重新思考。

《香港評說》 謝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