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常委唐英年向政府提交政改意見書,建議在第一次普選行政長官時,提名委員會維持4個界別、共38個組別組成,以保持提委會的各界別分組、界別分組人數及選民基礎,亦符合「廣泛代表性」和「均衡參與」原則。
在提名階段及門檻,唐英年建議將現時150名選委會委員可具名聯合提名下降至100人,而每名委員只可推薦一名參選人,並對每名參選人獲推薦數目設上限為200人;而由開放參選到結束應該有8個星期,讓參選人擁有充分時間解釋政綱和理念,爭取提委會支持。
具體提名程序方面,他建議候選人數目為2至3人,透過現時選舉委員會的不記名形式,以一人2至3票方式進行,候選人要得到過半數提委會委員支持。而提名時需要記名,但提委會的投票表決則是不記名。
至於行政長官普選的投票安排,他建議採取兩輪投票制,如首輪投票沒有候選人取得過半數有效票,最高票的兩名候選人則進入第二輪投票,若仍然沒有人取過半數票,則需重啟過程,以確保當選者有認受性。